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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补漏 楼上业主不同意“借过”

2010年12月07日 14:23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日下午,居住在三亚市三永凤凰城一期1栋的张先生打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我家楼下的业主墙体渗水,开发商修补过一次后还渗水,物业又让我开门施工做修补,被我拒绝后物业竟多次骚扰我家。”

  楼下业主家屡漏水要楼上配合补修

  当日下午,商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区楼房较新,为何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张先生说,应该是楼房质量不好,房子有些地方还有裂痕。

  在张先生家中,记者注意到,卧室的窗户外墙有一个伸出去的小台板,表面有很多裂痕,补上去的痕迹非常明显。张先生说,今年3月份,楼下的业主反映家中渗水,因房子保质期没有过,当时开发商找他,维修人员态度很好,因此他就允许维修人员从房间里进出做防水处理,而且用的水电都是他家里的。

  此次维修后,因开发商五年的保质期已满。最近,物业又联系他,称楼下墙体又渗水了,让张先生配合做维修,张先生认为维修可能会损坏自家台板,并带来噪声污染等,因此拒绝了物业的要求,并希望物业不要再来找他,但物业还是三番五次来“骚扰”。

  张先生强调说,其实维修可以从另外一家进入更方便,可物业偏要找他。

  保质期刚过小区竟有10多户漏水

  记者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的三亚家丽物业有限公司采访,表明来意后,该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看完记者证件后说:“提起这名业主,我就来气。”

  该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全小区共有300多户业主,这次有十多户业主家出现了墙体渗水的情况,张先生楼下业主是其中一家,要维修的话就要动张先生家的阳台,但遭到张先生的反对。

  该负责人称,在维保期内,施工方的确进行过一次维修,现在五年维保期已过,又出现渗水就由物业找人来维修,但张先生不愿配合维修工作,让他们很为难,物业希望张先生能为邻居着想一下。这名负责人最后说,既然这样,张先生家的房子以后漏水,他们就不管了。

  律师认为张先生有权拒绝物业

  三亚市一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张先生有权拒绝。物业可以在外围搭建修补设施或者能在第三家进入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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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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