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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兴兴接新房 开门一看另有主人

2010年12月08日 09:55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09年8月25日,我的旧房子拆迁前,我以2698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合阳街道办事处附近的安兴花园小区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缴了33万多元,并签了购房合同。

  今年9月,开发商通知接房,我和家人兴高采烈地领取了新房钥匙,希望早点装修入住。出乎意料的是,当我打开新房的防盗门时,却看见里面已经有一家人在看房。我问他们怎么进来的,他们说这套房子是自己买的,并且也有新房的钥匙。

  刚开始我还不相信有这种事。看到他们拿出钥匙,真的能打开房门。

  对方叫周平,今年3月份按揭购买的这套房子,2800元/平方米。

  发生了这样的事,对方也吓了一跳。

  一对比合同,我们两家人购买的房屋都是安兴花园2号楼1-2号。

  我们都还没拿到房产证,这套房子到底归谁?不可能两家人一起装修一起入住吧?

  我们找到了开发商,合川金爽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曾荣安承认把这套房子卖给了两家人,但绝对不是故意“一房两卖”,是工作的失误。这套房子是临街的一楼,商用价值比较高,增值很快,我们两家人都不愿意让出来,我们该怎么办?

  (本报966988新闻热线感谢张女士提供线索)

  记者联系上合川金爽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曾荣安,他证实了魏先生的说法,“这的确是我们工作的失误,我们向两家人道歉。由于魏先生先买,我们曾向周先生提出退还房款再赔偿14万元,但周先生提出索赔50万,而魏先生也不愿意退房。”

  该怎么办?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冷剑丽律师表示,在双方都没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魏先生和周先生应该先去当地房管所,查询房子所有权登记情况。一般来说,登记拥有所有权的一方优先,另一方则可以向开发商追究责任并索赔。

  如果查询后发现双方都未登记,则由购房双方和开发商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都可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记者 田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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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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