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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

2010年12月08日 13:30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喜欢网上购物的市民知道,选好某种商品后,不用担心付了钱商家不发货;而商家也不用担心货发出去了,收不到买家的钱款。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使买卖双方通过网上购物的最大疑虑消除了。

  这种疑虑,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存在。由于买卖双方的不信任以及市场存在的违规行为,“买方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愿先过户”。

  不过,从2010年12月10日起,郑州市开始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第三方监管,市民购买二手房时,交的房款先存进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内,待买方领取房产证时,卖方才能收取到房款。

  中介核实

  是否是“黑中介”,网上可以查

  昨日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细则从今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存量房指的是已经购买或者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通俗地说,存量房主要是指二手房。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需要向市房管局申请网上交易注册认证资格。

  哪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具有这种资格,市民可以通过郑州房地产网查询。

  房源查询

  信息是否有假,可以上网查

  目前,市民以及中介机构可以随时在各家网站上发布二手房交易信息,真假难辨。

  据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董国彩介绍,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监管后,原本分散的房源信息经网上交易系统审核,被确定真实、可靠后,再汇集到统一的网上交易平台,并通过市房管局所属的360房产网实施对外发布。

  另外,房产中介机构在接受存量房出售委托前,也需要对房源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委托条件者,中介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如果交易双方当事人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而是自行达成交易的,房屋所有权人持房产证、身份证明,可直接到郑州市房地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办事大厅网上签约窗口申请核实房屋出售信息,也可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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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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