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市辖七区和高新区,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各3万套,其中市内四区将建设保障性住房21000套,建设限价商品房7000套,其它三区将建设保障性住房9000套,限价商品房23000套。昨天上午,全市新一轮住房保障规划实施部署工作会议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开。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分解落实市辖七区2011-2013年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任务的通知》。
根据《青岛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2011-2013年,市辖七区和高新区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6万套。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中,分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0套(含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15000套。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分解确定了各区的建设指标。原则上,市内四区以建设保障性住房为主,三区及高新区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为主。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列入年度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在当年3月底前完成拆迁方案审批、确定规划设计方案;4月底前完成拆迁、确定项目建设主体;6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达到正负零。
会议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提高工程质量,完善配套设施。要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推广新材料和新技术,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切实达到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按照“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要求,同步提升住房和小区的环境、配套、服务和管理,加快小区水、电、气、暖等各项配套建设和环境绿化工作,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及环境保护,打造一批园林式、生态型的小区,确实把保障性住房小区打造成美好家园。
会议还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力争到2011年12月底,我市建成数据完善准确、应用全面高效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宜新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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