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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违法加扩改建房地产将实施暂缓登记

2010年12月10日 08:4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市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发布了《关于做好对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行为的房地产实施房地产权暂缓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遏制违法加建、扩建、改建行为。昨天,市查违办、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公布,南山区某小区8个住户因有违法加、改、扩建行为,已成为我市首批因违建被限制转移登记房产的业主。

  《通知》规定,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对违法房地产作出认定并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送给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并书面通知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在违法行为人申请房地产权登记事项时,依法暂缓登记。

  市查违办、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在关于执行《通知》的明确说明中指出,对违法房地产权利暂缓登记所覆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类。(一)转移登记(如买卖、赠与、交换、继承、共有房地产的分割、强制性转移等);(二)抵押登记;(三)变更及其他登记(如房地产使用用途、权利人姓名/名称、房地产名称及房地产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建筑物、附着物倒塌、拆除的,房地产抵押合同终结而办理注销抵押的,房地产权利书灭失申请补发或房地产权利证书破损需换领的)。

  市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提醒市民,对小区内侵害共有权利的违法加、改、扩建行为,要积极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12336。(记者 谭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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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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