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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泊河900住户将拆迁 33号地块补偿方案公示

2010年12月14日 15:55 来源:半岛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终于要拆了,这个漏雨的老房子真是住够了。”13日上午,当拆迁补偿方案正式公示后,海泊河33号地块的居民高兴地说,作为海泊河市北段流域仅剩的两处旧城之一,继本月初海泊河遗留片区拆迁正式启动后,海泊河33号地块也即将开始动迁。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拆迁涉及居民900户,要拆的平房和楼房各占一半,房屋安置方式全部为就地回迁。

  -现场

  天冷挡不住看“房”热

  13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西吴路旁的一处楼院内看到,海泊河33号地块拆迁补偿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图已经张贴出来了,虽然天很冷,但公示牌前还是围满了正在仔细阅读公示内容的居民。

  “这片终于要拆迁了,都盼了二十多年了。”市民谢淑伟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的房子是个楼房,有70多平方米大,但已经住了30多年,房子不仅破了,配套设施也不好。根据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她私下里算了算,自己如果摇个90多平方米的房子,就不用再花钱。

  据介绍,海泊河33号地块位于嘉禾新兴小区以西、镇江北路以东、敦化路以北、台柳路两侧,根据市北区前期进行的摸底,改造区域涉及900户居民 ,非住宅80余处,旧房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

  拆迁公告公示后才能交房

  “什么时候交房,是不是今天就能交了?”在公示现场记者注意到,由于对拆迁盼了很久,不少居民都耐不住性子想赶紧交上房子,对此,记者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了解到,按照程序,公示之后将收集居民的意见,然后领取拆迁许可证,这样便可以交房,但因为领取拆迁许可证的时间未定,因此具体交房时间以及张贴拆迁公告的时间还未确定,需要按照拆迁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去交房。

  同时,记者了解到,居民们关心的拆迁评估价格也将在拆迁公告张贴的同时公布,青岛市世普瑞房产评估有限公司、青岛景道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青岛天和不动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评估工作。

  -探访

  因环境差“坐地户”很少见

  13日下午,记者在海泊河33号地块看到,要拆迁的区域比较集中,是一大片平房与平房四周的几座年代比较久远的房屋。据介绍,楼房与平房的户数各占要拆迁的一半。但不管是楼房还是平房,都显得非常破旧。“我住的这个房子是以前的简易房,有31平方米,到了下雨天就漏雨。住了四十多年终于盼到了新房子。”76岁王玉珍老人说。

  今年65岁的潘阿姨住在海泊河33号地块一处平房内四十多年,去年就听说这片要拆迁,便迫不及待地搬了出去,但等了近一年时间仍没有动静,“今天终于公布了拆迁方案”。潘阿姨告诉记者,由于环境的确太差了,现在这片房子基本上都租出去了,“坐地户”只剩下几家了。看到记者的到来,一直住在这片区域的几名居民一下围拢了上来,纷纷表示盼着拆好多年了。 本版文/记者 高亮 图/本报记者 王滨

  -补偿

  增加10平方米作为改善面积

  根据规定,选择房屋补偿的,应补偿的面积要增加10平方米的改善面积。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10平方米的改善面积之后还不够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进行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评估价的50% 支付房款。在选房的时候,每户只能选取一套房子,按照应安置的面积就近上靠相应户型,实际选择的房屋面积超出应安置的面积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支付。

  此外,选择房屋补偿的,根据规定的过渡期,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发放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过渡费,因拆迁人原因导致被拆迁居民不能按时回迁,对超出的期限,拆迁居民还能获得每月每平米40元的临时过渡费。选择货币安置的,被拆迁居民可获得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过渡费,期限为10个月。此外,拆迁房屋属于住宅的还将获得每户600元的拆迁补助费,非住宅按照每平方米40元发放拆迁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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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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