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近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房屋出租人不能任意分割房间出租。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分割房间出租”目前在省城十分普遍,更有甚者,80平方米的房子被分成“九室一厅”对外出租。
16日上午,记者走访了舜玉小区多家对外租房的住户,发现很多出租房都是被隔出来的“小板房”。一家出租房屋的房主对记者说,现在租房子的人很多,于是她将自己的客厅隔成了两个小单间向外出租,每个房间5平方米左右。“一个人住,房间没必要太大,这种小房子完全可以,租金也低。”
“很多准备考研的同学都搬出学校去住,不少都住在隔出来的‘小板房’里。”山东财政学院会计专业一名李姓同学告诉记者,在学校附近的舜玉小区,有很多房东为了多赚钱,将原来的大房间隔成一个个小间出租。
“可以日租,也可以长
租,日租每天40元,长租每月400元左右。”另一出租房屋的房主表示,他一个人住80多平方米的房子太浪费了,还不如将房子租出去。记者发现,原本三室一厅的房子已被打造成“九室一厅”。在保留一室供自己居住的基础上,房主将剩下的两室改造成了8个小单间,各个小单间之间均用白色铁皮、木板隔开,面积都在6平方米左右,室内仅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记者初步算了一下,原先三室一厅整体租下来每月要1600元左右,而隔成“九室一厅”后,房主每月收入至少3000元。
记者调查发现,群租现象在别的小区也很普遍,家住十里河科苑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们5个人承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人合住一间,剩下一个人则住在客厅里用窗帘隔出的一间“小房”。“像我们这些刚毕业的,拼租太正常了,有很多两三室的房子都被隔成了好几室。”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对济南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做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要求,规范登记、备案、收费等系列程序。
住建部新近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能随意涨租金,不能出现“二房东”,不能任意分割房间出租。济南租房市场现状如何?拼租现象多不多?16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虽然《办法》明确要求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但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多数租房者均反映房租“说涨就涨”,即使签了合同,在合同期内,房东要求加租,租客也得把钱交上。
“房东这次提出必须将租金涨到每月1800元,而这距上一次涨价仅仅三天。”在十亩园社区附近租房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据了解,王女士租住的房子有70平方米,在去年7月租住时商定每月1450元,今年1月初涨到了每月1600元,如今,房东又在三天内两次提出调高租金。“我和房东签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租期内不得随意涨价’,没想到,就这么一个疏忽,就得乖乖听着涨价了。”王女士称,她听说周边房子的租金也是涨声一片,附近面积相差不大的房子大都租到每月1800元。
张红也遇到同样的烦恼。今年7月,她通过中介公司在历山路南头租了两室两厅的房子,合同签了一年,房租是每月1700元。但是前几天,房东突然通知她,从明年1月份开始,房租每月要涨100元。“我查看了合同,条款没明确说不能随意涨钱,房东也许就是抓住了这个漏洞。”
对此,济南三友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许先生称,如果是在租房期限内,房东是没有理由要求涨价的。如果房东变相要求租房者加租金,即使是租房中介公司也没有办法,只能在双方间进行协调。同时,许先生表示,租房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租金的要求可以在约定事项里与房东协商签订。
在天桥区板桥庄租房的杨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她没有格式化的房屋租赁合同,所谓的租赁合同只是载明了一些基本信息,比如租金、期限等。如果房东在期限内要求房租涨价,她也很无奈,只能寄希望于和房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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