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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平米房子分成“九室”出租 房主每月收入翻番(2)

2010年12月17日 14:1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东要涨价,房客很没辙房管要备案,房主装不知

  《办法》中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如有违反且限期不改的,个人或单位将被处以罚款。

  16日,记者走访历山路、和平路、花园路上的多家房屋中介机构了解到,大部分在中介机构登记房源的房主都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济大路上一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称,来他们店里登记房源的房主90%以上都没有登记备案。该负责人表示,了解政策的房主之所以不去房管部门备案,一是要交钱,二是嫌麻烦。

  怡高行不动产经纪人于强称,据一些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主反映,他们交上登记备案的钱后,也不知道可以享受到怎样的服务和保障。“主要是这个政策没有什么强制性和约束力,登记不登记都无所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家没有意识到登记备案的重要性。”

  21世纪不动产济南孚瑞加盟店店长韩石峰称,从目前状况来看,房主去登记备案,完全靠自觉。去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后,还要去地税部门缴纳相关租赁税,也是不少出租户不情愿的。

  济南市某区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房管部门没有执法权,政策对房主来说是“可备可不备”。据统计,近几年来,该区只有十几户房主登记备案。除了房管部门,部分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也会对房屋登记做些工作。尤其是社区居委会,为了便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辖区的房主把房子租给谁,都要做详细说明。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市区两级的管理工作是分开的,下一步,他们会对济南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做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要求,规范登记备案收费等系列程序。

  房东中途涨价能咋办

  市民认可新规,但也不乏担忧

  对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少市民在认可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办法》中对违反房屋性质出租等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和处罚标准。对房租中途涨价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市民也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去投诉。

  “在现实生活中,租房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与房主对抗,最后只能选择向房主妥协,一旦房东中途涨价,应该去找哪个部门呢?”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袁连说。

  “多人拼租,我们也是无奈之举。”去年毕业参加工作的小刘表示,去年她和一名同事共同承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房租1200元。“我的工资一月才1400元,每月拿出600元付房租确实有点困难。”在征得房东同意后,她将厨房转移到阳台上,打算将原先的厨房租出去。后来,她联系到了三个人,一人住在腾出来的厨房里,剩下两人则与她和同事共住在那两室里。“现在五个人承担房租,感觉轻松了很多。”

  小刘告诉记者,像她们这种收入不高的群体只能选择“群租”,虽然会带来很多不便,但要是一味地强令禁止,无疑会加重租房负担。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件好事,对租赁市场有着良好的规范作用,但目前有些条文执行起来确实有难度。“《办法》出台后,最好有完善的配套措施紧跟上,不然效果就会打折扣。”(记者 喻雯 实习生 赵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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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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