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工作,12月中旬,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细则》。
《细则》规定,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套住房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分套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根据《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内容》和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分套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房和公共部分验收的项目、内容、数量,落实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和检查工具。
已摇号确定为保障性住房中签户的,可选出一名住户代表参加分套验收。分套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套住房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检查。
《细则》要求全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在江西建设监督网上公布交付工程分套验收结果。对分套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的按合格验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据悉,保障性住房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护栏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和烟道和通风道设置、政信报箱设置、空调孔、板设置等方面。(王纪洪)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慧鑫】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