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起加大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力度,但其进度如何往往受制于拆迁工作。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已进一步完善了拆迁公示政策,舍弃原有的房屋拆迁计划版本中的不足,制定了《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新版本(以下简称《新版本》),今后每一个旧城改造拆迁项目都要参照《新版本》的格式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向被拆迁人公示。
目前荔湾区源溪旧城改造项目就在推行《新版本》试点,这个月已经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第二轮征询意见阶段。随着新一轮旧城改造的推进,广州已经逐渐探索出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阳光拆迁”模式。
亮点一
拆迁人看到拆迁方案不会“蒙查查”
据了解,《新版本》要求拆迁人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拆迁地块范围内的居住人口和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实施期限、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标准、安置房源信息等拆迁事宜进行明确阐述,让拆迁在阳光下进行,让市民更有知情权。
按照广州的旧城改造相关规定,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要实行两轮事前征询制度:第一轮征询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方可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最新制定的《新版本》就明确了每个拆迁改造地块在征询公众意见时必须公示的内容。
对比旧版本,《新版本》增加了项目概况、拆迁范围内房屋门牌和房屋明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图片等模块,使旧城改造项目情况表达更加详实。此举是力争让被拆迁人看到《新版本》制定出的拆迁方案不再“蒙查查”。
亮点二
补偿方案要列出周边楼价情况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新版本》对于建设范围内的拆迁房屋明细、规划建设图纸、具体房源信息都要进行详尽的描述,并要求拆迁人列表介绍项目周边楼盘一手、二手房市场均价,作为方案补偿标准的参照。
“这一规定就是要让被拆迁户拿到补偿款后能够买得起原居住地附近的房子。”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版本》实施后将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也使城市拆迁改造工作更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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