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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改革预期升温 “人均面积”或成要素

2010年12月30日 15:3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树欲静而风不止。对上海楼市来说,即将过去的2010年,房产税之风频吹,而“靴子”落地,似已越来越近。

  日前,住建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明年将推行房产税试点。联系韩正市长在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的表态,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表示“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可以预见,上海与重庆两地,极有可能被列入首批试点城市名单。

  有消息称,上海和重庆上报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很有可能不一样。重庆是从高档房开始征收,上海可能先从新购住房征收。

  “人均面积”或成要素

  过去数月,上海市房管局的一个机构,颇引人注目。这就是被认为“为征收房产税铺路”的上海房屋状况信息中心,该中心目前正逐步完善。这可被视为一个搜索系统,通过它可以掌握上海目前所有的房屋状况的信息。这一中心的成立,既能“摸清家底”,为房产税何时出台、如何征收、怎样调整税率,提供决策参考,又能为房产税实施“落地”,提供一定的保障。

  专家们认为,上海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的成立,弥补了此前房屋信息统计的“短板”。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中心,可以比较精确地计算出不同情况下的“人均面积”,而这被视为征收房产税的一大要素。

  如果房产税先从新购住房征收,那么除了“人均面积”,还有一些要素也是关键。比如,如何定义“家庭”,又如何确定“新购房产”的截止日期。对此,目前尚无官方说法。不过按此前“沪十二条”调控细则,“家庭”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果成年子女买房算两个家庭;而网上签约日期,即为判断是否“新购房产”的截止日期。

  存量房未必高枕无忧

  目前,上海房产税方案中央并未批复,“沪十二条”的调控效果,还需时间验证。因此,沪版房产税具体条款仍可能出现变化。专家透露,即便上海房产税先从新购住房征税,也不意味着存量房产可以“高枕无忧”。如果初步调控效果不佳,存量房也可能被征税。

  房产税试点主要是为了遏制房价快速上涨,使楼市健康稳定发展。从调控手段来看,房产税出台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可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税率调节等“持续调控”。如果仅对新购房产征收房产税,不会起到积极效果。是否能像重庆那样,拟对存量高档房征收房产税,或许能调节房价。

  当然,这其中存在“评估力量不足”的问题。一般而言,存量房征税是以“评估价”为计税基础,如果一套房“精准评估”需3个工作日计算,则“精准评估”出上海所有存量房的价格,需要数年甚至十几年。而高达总房价0.5%的评估费用,也是一大困扰。针对此,也有专家提出“模糊评估”,即以地段、房屋类型等为标准,按不同档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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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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