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做法长远不可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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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做法长远不可取
2009年01月12日 15:11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期,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做法一时引起众多反响,为此,本报专访了中坤集团董事长黄怒波。

  中国房地产报:有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政府的第二轮救市已再启,你怎么看?

  黄怒波:某种意义上可以叫“第二轮救市”。因为中国有一、二、三线城市之分,又有东、中、西部之分,要想保证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区域性平衡发展,就要给地方政府多一点积极性。

  中央的一个政策就把全中国涵盖了,不利于拉动内需。各个地方情况不一样,地方政府拉动内需的责任和急迫性更强,因为所有相关问题都会出现在他们负责的领域里。

  中国房地产报:9000亿元的保障房建设会对今后的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吗?

  黄怒波:长远来看,推出9000亿元的保障房计划应该是好事。政府负责提供公共产品,解决贫困或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而商品房交给市场。

  短期来看,对商品房市场的确有冲击。因为现在保障房的购房群体不断地在扩大,比如教师和公务员队伍,他们既是商品房的购房主力,又是保障房的主力,所以对商品房的销售有冲击。

  中国房地产报:部分地方政府采取了收购商品房用做保障房的办法,你怎么看?

  黄怒波:政府收购商品房肯定是个救市行为,而且是地方政府的典型救市行为。地方政府希望房地产市场稳定,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这种办法长远不可取,到底应该收购谁的、不收购谁的?是收购一次还是以后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政府是否要补贴实现降价销售?这对于后期新房的入市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但现在地方政府处于“病急乱投医”的阶段,可能类似的应急措施还会频出。我认为政府收购商品房用做保障房并不是科学决策出来的,当中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很值得探讨,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兰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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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雪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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