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楼市新"国十条"会有效 应成为长期性政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专家:楼市新"国十条"会有效 应成为长期性政策
2010年05月05日 1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5日电 “2010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今日举行,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管理研究所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表示,新“国十条”会有效,应该成为一个长期性的政策,而不是一个短期的措施。

  李景国称,现在大家对新“国十条”的关注重点更多地是抑制不合理的需要,但是政府在出台这个政策的同时,也出台了其他配套政策。抑制不合理的需求,是和这些政策配套实施的。比如说增加土地供给,2010年要增加供给18万公顷,比前几年的供应量大得多。比如房地产市场产品的供应结构,70%是普通住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供地量不低于70%。

  李景国认为新“国十条”会有效,2007年第四季度政府出台了关于二套房贷新政的政策,和其相比,2010年的新“国十条”更为严格,力度大得多。李景国指出,这次出台的抑制不合理需求,特别是遏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应该成为一个长期性的政策,而不是一个短期的措施。最主要的理由是中国建设用地仍然是相对的稀缺性资源,一旦这个措施停止,会有可能复制2009年后半年市场的情形。

  李景国还指出,政策应“疏通结合”。他表示,现在是从需求的角度上遏制投机资本进入市场,“但是社会资本总要有出路,没有出路往哪走?”所以还需要疏,这个“疏”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比方说改善投资环节,疏通和拓展投资渠道,创新投资方式等等,使社会资本提高向生产领域投资的意愿。(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