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百官卖房台前幕后:最大错误是写进文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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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潍坊百官卖房台前幕后:最大错误是写进文件?
2009年04月09日 1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一例堪称乱政的“卖房门”事件,再一次凸显了金融危机背景下某些地方不正常的政治生态和执政观

  本刊记者/杨龙(发自山东潍坊)

  面对低迷不振的楼市,地方政府急了。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完不成任务者可能遭通报、扣工资等处罚。

  这一事件经网络传播之后,被网民们称为“百官卖房”事件。

  强令“百官卖房”

  在潍坊市寒亭区的主干道通亭街上,几乎每隔100米,就有一座售楼处。寒亭区的城区面积不足20平方公里,却有16个楼盘同时开盘。

  作为潍坊市的四个行政区之一,寒亭偏于潍坊市区东北,距主城区约15公里。这里的楼盘每平米均价在2100~2500元波动,比主城区低出1000元,而寒亭楼盘的宣传口号几乎一致为“省出一辆车的钱”。尽管房价大幅度低于主城区,寒亭的商品房依然滞销。

  2009年1月9日,寒亭区区委、区政府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讨论如何振兴寒亭区房地产业。《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获得的此次联席会议议题材料显示,寒亭区区委、区政府的主要官员们在这次会议上讨论出五条建议:

  第一,凡在2009年5月底之前开工的楼盘,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40%,缴纳30%,缓缴30%。缓缴部分在竣工验收时缴纳。

  第二,鼓励各部门、单位团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凡一次性团购5套以上,由参加活动的企业每套让利1万元。

  第三,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凡2009年在规划建成区内团购商品住房或帮助开发企业销售住房的,其成交额全额认定为2009年度的招商引资任务;在规划建成区范围外的,按成交额的50%,认定为2009年度的招商引资任务。

  第四,积极推行对被拆迁户实行现房安置的政策,凡用于拆迁安置的现房,全额免交城市建设配套费。

  第五,凡在2009年4月底前,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或二手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的补贴。

  这些意见最后形成文件,由寒亭区副区长石铭奎签批,寒亭区房管局局长周宝勇和寒亭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主任尹占奎发稿审核,下发到区直各单位。

  据参加联席会议的官员介绍,会上曾经提到过让干部卖房,但这个意见并未写入议题材料中。

  让部分参会官员感到意外的是,五天后,“干部卖房”的任务,以寒亭区人民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出来。

  在这份寒政发2009(3)号《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中,联席会议的第三条意见被延伸为:全区副科级及以上现职干部,每人至少销售一套住房,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从所在单位已认定的全年招商引资额中扣减。

  随即,寒亭区房产管理局制定了干部卖房的考核认定办法,要求全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在2009年1月14日至6月30日内,每人至少购买或引荐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如果购买或引荐的住房低于75平米的,只按半套计算;对完不成任务的干部,从所在单位招商引资额中扣减做出详细规定。

  卖房任务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这让官员们不得不重视。根据寒亭区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对到年底完不成全年招商任务的部门单位,属区里直接管理的,第二年将不予提拔干部、不予发放其干部职工的奖励工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向区委、区政府写出辞呈”。而卖房,占招商引资任务的10%。

  考核认定办法出台后,寒亭区副科级及以上官员纷纷使出十八般武艺卖房。“春节以来,几乎每个官员怀里都揣着一张购房认定表,只要你想买房,你就是大爷。”一位科级官员说,“检察院等强势部门甚至考虑,如果实在完不成任务,就由单位出资购买,这主要是怕影响整个单位的考核。”

  截至3月20日,寒亭区800多名官员中,购房或引荐购房共306套。《潍坊日报》3月26日报道称,“寒亭区促进住房消费增长见成效,房产市场呈现强劲反弹势头”。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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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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