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升温”防忽悠 专家提示买房客要多留心眼(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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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市“升温”防忽悠 专家提示买房客要多留心眼(2)
2009年07月08日 17:22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 限售房屋谨慎买 莫听他人巧言辞

  案例:急于买房的小周,偶然间在某个新动迁小区周围的中介处看到一套价格相当优惠的二手房。据称,这套房子是张某动迁刚分得的配套商品房,便宜是因为这类房屋5年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

  见小周犹豫,中介表示有办法办过户,否则分文不收。于是小周与张某签订《房地产权益转让产权过户合同》,约定:张某以74万元的价格将房屋所有权转给小周,当小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以他为申请权利人的收据时首付38万元;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以小周为所有权人的房地产证时付清余款。

  小周收到第一张收据后放心地支付了38万元。几天后,却等来了不予核准其产权登记的通知,理由是:申请人递交的据以过户的动迁安置协议系伪造。眼看交易不成,小周要求张某退钱,张某却称经济困难无力退款。小周只得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38万元房款及因合同不能履行所产生的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小周与张某所签的合同无效,张某应将38万元返还小周。而小周明知该房屋是限售房,仍提供虚假动迁协议办理过户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故不支持其违约金的诉请。

  风险提示:限售房的价格一般要比相同地区房价低20%以上。价格便宜了,风险也很大:由于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加之房价波动,出卖人“一房二卖”或最终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可能性非常大。出售人只有动迁协议或预购协议、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尽量不要买;对报价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屋及新的动迁小区的房屋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在确认可以购买之前尽量不要支付定金、意向金以及首付款等。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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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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