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套内面积计价会将房价再推高10%到2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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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套内面积计价会将房价再推高10%到20%
2009年08月28日 10: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也就是说,在北京市买商品房要按套内建筑面积来算了,此举意在避免公摊争议,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这听起来是件好事,但真的可以使消费者受益吗?网友们顾虑重重,各执一词。

   消费者将从中受益?

  所谓套内面积,简单来说就是房间内实际面积,从阳台到门厅,从厕所到卧室(含室内墙体),是多少就多少。建筑面积则不同,测量时须从建筑物外墙算起,而且还要包含众多模糊不清的公摊面积,如楼道、电梯、配电室等。

  从操作难度看,后者显然远甚于前者。测量建筑面积,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专业器材,通常只能交由市场测量公司完成,普通购房者几乎无从下手。在市场信息不够透明、购房者总体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形下,有的开发商往往通过改变公摊面积,或与测量单位相互勾结,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

  在如今各地房屋销售几乎普遍存在概念混乱的现实背景下,北京市住建委即将推行的这种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管理新政,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改变传统计价方式,显然能有效规避“暗箱操作”,杜绝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诸多“猫腻”,使得商品房交易价格更为公开、透明、真实,从而有效保护购房者的消费权益。同时,由于套内面积更易于测量,价格不含太多水分,也能有效减少因公摊不“公”引发的争议,降低房地产领域的投诉、纠纷,使得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但是,网友们担心这种将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算的新政,或许只是看起来很美。

【编辑:胡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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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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