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放租老年业主占三成 广州以房养老渐成形(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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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城区放租老年业主占三成 广州以房养老渐成形(2)
2009年10月26日 15:49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介:

  老城区放租老年业主占三成

  “以房养老”是否已经成为城市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新途径?记者昨日走访了城中多间地产中介,发现将自有房屋出租的老年人大多集中在老城区,并以单位房改房为主,主要是由于老城区房屋租赁较活跃,加上城市快捷的生活节奏不适合老人居住,因此不少老人选择将自有房屋出租,自己搬到环境较好的郊区养老院居住。

  位于五羊新城的满堂红地产中介李骏经理介绍,近年来,五羊新城的放租物业中,有不少就是属于老年业主的。“十多年前,五羊新城作为拆迁安置社区入住了不少由中山路拆迁来的市民,如今这里已经变成了成熟的大型生活小区,加上地铁五号线即将开通,租赁市场比较活跃。”李骏介绍,在该中介放租的老年业主约占总数的三成左右,“有的是和子女一起住将房出租,有的则是搬到了就近的养老院,靠收租支付养老费用。以一套两房一厅的安置房为例,每月的租金大约在1800元左右,加上老人的退休金,支付养老院的费用绰绰有余了。”

  而位于新港中路的某中介公司黄先生向记者介绍,60岁以上的老年业主约占该公司每月成交量的一成左右,而且老年业主放租多以一年以下的短期租约为主,“有老人告诉我们,短期租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想家时还可以回家住住,不必受长期租约的限制。”

  养老院:

  “以房养老”住客近三成

  “现在,城市里的老人退休大多有退休金等收入,如果能够自己解决入老人院费用,就没有必要给子女们增加负担。”最近,主动向子女“申请”入住养老院的退休教师蔡阿姨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据有关统计,广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人达100多万,占全市人口比例的13.4%,长寿人群不断增多。有关专家认为,“4-2-1”家庭结构模式将越来越占主导地位,一对中年夫妇很难同时赡养4位老年父母和养育儿女;两对老年父母虽然各有住房,但子女也有自己的住房,没有居住在老人房产里的需要。因此,“以房养老”模式的出现,不仅是对时下盛行的“养儿防老”和货币养老的有益补充,也是对个人家庭拥有资源,特别是房产资源价值的最好利用,无疑能够改善家庭生活质量。

  记者从长年服务于友好老年公寓、广州寿星大厦、越秀区昊琛养老院等大型养老机构的志愿者中也了解到,越来越多的老人青睐“以房养老”。目前,在大型养老院自费入住的老人中,约有近三成的老人选择了这种“以房养老”的方式。

  面对新型养老方式,广州市老龄委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以房养老”在其他国家并不鲜见,中国目前也正在积极探索,有些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鉴。“只要对老人养老有好处,‘以房养老’等方式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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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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