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改造“卖地筹钱” 引入商品开发受质疑(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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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城中村改造“卖地筹钱” 引入商品开发受质疑(2)
2009年11月25日 05:3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卖地筹钱”以求变

  猎德村改造的模式是,卖一块地给开发商,资金用于改造旧村,而政府不出资

  如何推进城中村改造,广州一直在探索。2007年,“猎德模式”出现。猎德是距离城市中轴线不足200米的一个城中村。

  猎德村的改造有个前提,政府要修建大桥,要通过猎德村,若大桥绕过猎德村,将增加投资数十亿。

  知情人士称,当时政府考虑,与其把钱花在改大桥方案上,不如借此改造猎德村。

  2007年6月,天河区政府确定的思路是:在猎德村划出一块土地拍卖给开发商,再用拍地所得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政府不出资。

  在村民安置方面,基本采取“拆一补一”的补偿方式———采用阶梯式安置法,产权证内基建面积不足二层的可补平二层,依此类推,四层为上限,四层及以上按产权证内合法面积。

  这种模式被村民普遍接受。因为他们不仅不用搬迁,还可以继续维持租房经济。

  “卖地筹钱”的猎德模式,还使政府在拆建过程中几乎不用花一分一厘。

  这成为后来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一个样本。

  去年5月26日,广州下发《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确定了在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和村集体原有合法产权的物业,原则上由改造主体按1∶1复建补偿,并由原村集体统筹安置。

  该文件还提出,“城中村”土地经整理,合法产权部分的村民住宅和集体物业复建安置后,剩余用地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或依政策公开出让。

  文件使“卖地筹钱”获得合法依据,为其他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持。

  随后启动的海珠区琶洲村、越秀区杨箕村、天河区冼村、林和村的改造方案,都将参考“猎德模式”。

  一村一策与两种模式

  自筹资金改造后出租物业,和卖地筹资,是政府给出的两种模式

  与猎德村隔江相望的琶洲村,又更进了一步,诞生“琶洲模式”。

  今年10月20日,保利地产以1.42亿元取得了琶洲村超过64万平方米的土地,要承担总计约44.7亿元的改造成本。相对应的,保利地产将获得3块商业金融业用地和一块居住用地。

  琶洲村的改造,政府不再负责拆迁安置,整个村改造都将由开发商承担。而此前的猎德村,回迁安置房仍由政府组织建设。

  这是广州首次将城中村改造项目完全交给开发商运作。

  卢国明所在的冼村,目前也已完成初步改造方案,总体思路借鉴了猎德模式。9月26日,冼村递交给天河区政府的报告中,提到冼村将采取的模式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进行改造,通过拍卖地块筹集改造资金”。

  事实上,广州市政府为城中村改造定的大方向为“一村一策”,而具体到城中村改造中如何达到经济平衡,政府给出了两种模式。

  根据今年年初广州市规划局出台的《广州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试行),第一种模式是社区自筹资金,改造后部分物业出租。该模式适合于无地可卖的城中村。第二种模式,便是拍卖土地筹集资金再改造。

  该文件还提到,无法在改造地块内实现经济平衡的,可考虑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作“区域平衡”,异地补偿。

  广州目前开展的城中村改造,都在这个文件的框架内制定方案。

  目前正在改造的花地村,未“卖地筹资”,村民利用自留地发展经济,赢得资金后,分片启动改造,像挪车位一样,一点点为旧村“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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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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