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空转"6年无果 政协委员称北京开征已可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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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空转"6年无果 政协委员称北京开征已可行
2010年01月27日 07:1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全国开征仍无时间表;北京“两会”上,有政协委员称北京商用房产物业税开征已可行

  出于对连续飙升房价的忧虑,舆论和公众寄望于“物业税”的出台。近日,一则“物业税空转将在全国推行”的传闻,再次引发物业税话题的热议。

  近日北京“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北京商用房产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已具备,物业税征收应分步实施,首先从商用房产开始。

  这个新税种能否真的抑制房价?如果新税种开征,是否会加剧消费者的税收负担?当前学者大多呼吁物业税尽快出台,但物业税空转了6年之后为什么没能落实?如果在全国推行空转后,物业税离我们还有多远?

  税务专业人士认为,物业税开征需分三步走

  第1步:商用房产开征

  第2步:别墅豪宅开征

  第3步:普通住宅开征

  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若开征会产生四大影响

  1 楼市投机可能会被抑制

  2 减少财政对“卖地”依赖

  3 地产商开发成本或降低

  4 致“房价下跌”心理预期

  物业税能调控房价?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认为,调控房价并不是征收物业税最主要的目的,物业税最核心的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

  为什么要征物业税?不少消费者都持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持续飙升的房价让人望洋兴叹,而物业税的出台将能抑制持续上涨的房价。

  物业税其实质是一种财产税,是对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也就是说,纳税人持有、拥有财产才会缴税。房屋是不动产的具体内容,按照要求,其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当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而名称则不相同,如“财产税”、“不动产税”等。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一负责人解释说,简单地说,如果征收物业税,那么意味着房主在持有该房屋时的成本增加。为什么金融危机爆发时,美国曾有1美元别墅没人要?偿还贷款是一方面原因,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物业税负———持有成本高。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调控过程中,曾频频使用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调税等工具,其中多数属于交易环节的税种,保有环节仅有面向商业地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持有环节税负极低,投资投机者更愿意持有房产,坐等房价上涨。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说,近年来由于房价持续上涨,引发各界对物业税的关注,征收物业税将提高房屋的持有成本,因而会影响抑制购房需求、投机需求,因此一旦出台会对供求关系改变很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上周在一论坛上表示,要想实现中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减少资产价格和不动产价格上的剧烈波动,应当考虑“釜底抽薪”的措施,在不动产保有调节上加大税收力度。

  “但调控房价并不是征收物业税最主要的目的。”张斌说,物业税最核心的作用,实际上是调节收入分配。他解释说,当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其财富形式主要表现为流量和存量两个层面,收入体现为财富的流量,固化下来形成存量。在流量环节我国主要以个人所得税的形式进行调控,如果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从流量环节固化到存量,收入分配差距就会更大,因此需要对其存量征收财产税。财富存量主要表现为不动产,因此应征收物业税这个税种,结束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在收入和财产两个层面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就显得尤为必要。

  调分配为主因,控房价为辅因,物业税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完善地方税种的主体税种。从国外经验来看,物业税作为地方税种。其设置是为了弥补地方公共财政的不足,然后依此缺额来确定物业税年度收入以及物业税的税率。

  张斌说,开征物业税可以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收入稳定的主体税种,从而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尤其应该让物业税的征收主体为基层的市县级,用于当地的福利事业或者公共基础设施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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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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