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元宵准时吃汤圆,“粤四条”姗姗来迟又必然要来。
“国务院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广东不呼应怎么行呢?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继续严打捂盘。”有市场人士如此解读新鲜出炉的省办公厅关于房地产的四条意见。
在“粤四条”之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已有类似调控措施出台。中原证券研究员吴剑雄认为,政策将沿着从中央定基调到地方以及各部委落实,从调控需求(主要是投资和投机需求)到收紧开发商贷款的政策路径逐渐展开。
瑞银经济学家汪涛认为,有些地方政府担心土地拍卖价格滑坡,不积极响应中央增加土地和住房供应并限制房价上涨的号召。而对于广东而言,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相关细则将陆续出台。
“粤四条”打击捂盘
2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四点意见。业内称之为“粤四条”。
有着近20年房地产从业经验、原美林湖国际社区副总经理黄长乐认为,本次最有新意的一条是打击开发商捂盘的相关规定。“粤四条”的最后一条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
条文要求:各地在审批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时,以整栋为最低审批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条文进一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捂盘惜售、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和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置,建立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公开房源和一房一价,本来就要做到,现在基本也是这样。这只是对开发商诚信的要求。”黄长乐认为,这对开发商而言没有操作上的困难,绝对可以做到。
但如果开发商还想继续捂盘,有什么操作手法吗?“开发商可以推迟拿预售证,比如说‘我没有空拿预售证啊’,晚一年申报都没有问题,可以钻的空子还是很多。”
黄长乐认为,开发商现在已经摸 透 了政 府 调控的规律:每年“五一”之前,政府会有很多调控措施出台,主要是因为市场本身处于淡季,开发商“冬眠”政策影响不大。踏入4月,政策就会有意无意高高挂起,市场开始热闹,开发商进入赚钱阶段。然后等到市场再度进入淡季,调控政策又将出台。
京沪宁粤的调控路径
业界对“粤四条”并不意外,两个月前,上海等地的相关规定就非常详尽。2009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有些条文和“粤四条”很相似。
比如要求,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又比如,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须凭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其契税税率仍按1%征收。这些都和“粤四条”一致。
“北京的11条也大致如此,南京的调控就比较强势。”黄长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广东等地的经济目前处于“结构性滑坡”,如果对房地产调控过猛,担心导致经济的滑坡,相对而言,广州的房地产市场也比较健康。
吴剑雄总结了目前政府调控房地产的路径,其认为,自从国家早于预期开始对地产实施调控后,其后期的政策内容和节奏已经开始步入市场预期。
“政策将沿着从中央定基调到地方以及各部委落实,从调控需求(主要是投资和投机需求)到收紧开发商贷款的政策路径逐渐展开。”吴剑雄表示,相对于1月份相对宽松的政策期,目前地产行业又进入到政策相对敏感期,可以预见,除了国家继续实施诸如提高银行存款法定准备金率等宏观金融紧缩政策外,各地方政府也将会陆续落实中央的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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