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5月1日起商住房都要明码标价 不再价外征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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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5月1日起商住房都要明码标价 不再价外征收
2010年04月01日 10:10 来源:河南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场里销售的衣服、超市中销售的各类商品,都执行了明码标价,以防商家漫天要价,欺骗消费者。这种将商品的价格明确标出的做法,5月1日起将使用到郑州市的楼房销售中去,以便让楼盘销售信息变得更为透明。

  昨日,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今年5月1日起,开发商在销售商品住房时,需对正在销售的每一套房屋进行明码标价。换言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每一套房屋时,都需将这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在销售处公开。

  新规提要

  1.所有商品住房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且一房一标

  2.停车收费、分摊面积、容积率均需公示

  3.营业设施建设费用、捐赠、各种罚款不计入成本

  4.燃气、暖气初装费不可价外加收

  5.取得预售证后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6.做广告要注明价格及价格有效期

  7.开发商违规,可拨打12358举报

  房价

  5月1日起要一套一标

  昨日,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自5月1日起,商品住房销售必须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

  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姜艳说,5月1日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之前,应当对许可纳入交易的所有商品住房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销售时,房产企应在售楼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姜艳说,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房企应当对每套商品住房进行明码标价。按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明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郑州市物价局公用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商品住房实现明码标价,意味着商品住房销售将如同超市内卖商品一样,每一套房屋都有明确的、公开的价格标示。

  相关

  公摊面积也要公示

  除价格需一套一标外,房企在售房时还应明确标示出与商品住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内容。

  内容涉及: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住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等。

  此外,商品住房销售时若已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同时,商品住房销售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委托单位也应公示,代收代办费用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购房时,应留心开发商是否对这些内容给予了公示;如果开发商选聘了前期物业,一定要问清小区停车收费等相关问题,以防在购房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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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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