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这个罚款25万是依据什么罚的呢?
席时国 江苏省连云港市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大队长:
依据《城市规划法》。
记者:
《城乡规划法》已经出台了,为什么没有按照这个执行呢?
席时国:
2008年实施的,我们这个决定应该是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应该是这样的。
解说:
实际上处罚是在2008年9月,此时,国家《城乡规划法》于当年1月1日早已实施。从处罚书的内容上看,他们处罚的依据也是国家《城乡规划法》。而按照这个法,处罚的额度要高于25万元的罚款数倍,不知这个罚款额是如何定出来的。
说起来更为滑稽的是,这个博大新城临街的商住项目从2007年1月份开工,居然根本没有建筑施工许可证,而按照国家规定,这根本不允许开工。对此,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和城管执法局都是清楚的。
梁波 江苏省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它这个从一开始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
记者:
什么时候你们发现的?
梁波:
那是它开工的时候,大概是2007年1月份。
记者:
1月份。
梁波:
1月份开工的时候,我们发现它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所以我们立即就对它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解说:
尽管下发了停工通知以后,这个工程实际上并没有停下来。
梁波:
这个也停,但是他还是偷着施工。这个当中肯定开发商采取多种措施,然后围挡、偷建,然后利用夜间加班加点,我们还是没有强制性手段。
解说:
实际上,我国的《建筑法》赋予了建设主管部门很多强制性的监督管理手段,说管不住很显然是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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