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6日说,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记者上午了解到,北京市近期将出台方案,对政策房轮候家庭的资产情况进行大规模核查。
住建部通知
骗购经适房 将责令退还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通知要求,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通知还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文/据新华社电
专家解读
通知限制富人购买经适房
针对住建部的通知,著名房地产经济学家刘正山博士表示,住建部此规定主要是针对过去经济适用房管理乱的现象出台的纠正和规范举措。
刘正山表示,该通知的意义在于对以前的一些违规经适房举措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准入问题,此前媒体不断爆出很多富人(开着奔驰车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而政策真正应该惠及的低收入阶层反而被排斥。
“这次的准入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对骗购行为的处理措施,只要执行下去,将有助于纠正一些问题。”刘正山说。
还有,对使用过程的监督也非常重要。刘正山说:“以前很多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等待升值而出售,或者出租。经适房沦为某些人牟利的手段。”
对于该通知的出台能在多大程度上限制市场上经适房违规现象,刘正山说:“如果出台法律或条例就更好了。因为通知的约束力相对弱一些。”
刘正山认为,住建部的这个通知缺少了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比如说,住多少年以后,哪些人的收入可能增加,成为中产阶层或富人,那么是否继续享受这个福利就值得考虑了。作为保障性住房,不能持久享受和继承,否则将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平。”文/记者 郭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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