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期将出台方案 政策房轮候家庭将核查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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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近期将出台方案 政策房轮候家庭将核查 (2)
2010年04月27日 16:53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落点

  北京将核查政策房轮候家庭资产

  北京市近期将出台方案,对政策房轮候家庭的资产情况进行大规模核查。今天上午,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王成国表示,本市将严格执行住建部近期发出的通知要求,如有需要将对已购经适房家庭资产进行复核。

  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其中规定,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王成国明确表示,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但目前还没有出现过政府回购的情况,接下来北京将更加严格执行这一政策,并根据住建部要求,在必要的时候对已购经适房人群的资产状况进行复核。

  而本市在住建部下发此通知前,已经在制订方案,准备对经适房、限价房等政策房轮候家庭的资产展开大规模的核查。

  此外,包括国务院、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出台的各项房地产相关新政将陆续在北京落地。本市住房建设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有望在一周内,也就是“五一”前后出台。据透露,落地政策会比“国家级”政策更加严格。其中,对于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屋的,将从房地产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性的规定。

  市场调查

  经适房交易 只要满5年即可

  “经适房肯定不全是房主在住。”上午,链家地产天通苑门店经理程崴竹告诉记者,经适房出租、空置、转借的情况并不罕见。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并没有该比例的统计数字。

  程崴竹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经适房源主要是2008年4月8日前购买的,且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只要满5年,房主拿着产权证、契税票就可以在中介公司挂牌销售,达成交易过户时按照规定交全额10%的综合地价款即可,但未满5年的不允许上市交易。

  而按照住建部的此次新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

  据链家地产市场部分析师张月介绍,目前市场上经济适用房交易比较活跃的区域主要是天通苑和回龙观,本市二手商品房与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价差为5%—10%。

  张月介绍,随着房价的攀升,经适房和二手商品房的价差越来越小。2007年,两者价差至少在15%以上,从2009年开始达到历史新低。张月介绍,由于房子好,卖什么房子出得都快,购房者买房时,“经适房也当商品房了”。

  据记者了解,目前回龙观区域二手商品房价格普遍在18000-21000元/平方米,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在16000-18000元/平方米。(记者 张东妮 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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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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