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严禁对首套房“加按揭”贷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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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明康:严禁对首套房“加按揭”贷款
2009年01月19日 14:27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17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09年第一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表示,我国经济金融运行表现相对较好,银行业信贷资产得到改善,防风险能力持续增强。他要求,银行拨备覆盖率至少要达到130%以上,风险较高的银行要将拨备覆盖率提高到150%。他还表示,要严格执行对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自住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优惠政策,严禁发放“加按揭”贷款。

  刘明康强调,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2009年银行业要做到“三个相结合”:保增长和防风险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刘明康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坚守风险管理底线。一是要严格执行大额风险集中度中单一客户10%和集团客户15%的授信高限,引导企业集团通过发债或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融资;二是严禁做“打捆”贷款;三是严禁项目贷款借新还旧;四是对于生产性项目建设,在有关部门正式批准之前,银行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支持;五是严禁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无收益房屋信托;六是理财产品管理要严格遵守“三要求一加强”,即做到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加强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管理;七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对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自住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优惠政策,严禁发放“加按揭”贷款。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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