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行业大亏损” 专家称设计有“硬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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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行业大亏损” 专家称设计有“硬伤”

2010年10月08日 17:16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车主眼中的鸡肋,保险公司手中的热山芋,备受诟病的交强险面临行业整体亏损。不容回避的核心问题是,交强险是要“保人身”还是“保财产”

  “上个月车祸,交强险才赔了2000块钱,我自己还搭了好几百。”一提起交强险,车主小罗就忿忿不平。

  一年前,家住北京亦庄的小罗,在五道口找到了工作,由于不愿意挤公交,就咬牙买了一辆家用轿车。但是一个人承担油钱太贵,小罗打起了小算盘,在下班时间“趴”一两个顺路的活儿,挣钱。

  小罗不知道,保险公司面对他这种车主同样头痛不已。

  “他明明是按照家用轿车标准上的交强险,但是现在还有营运行为。同样一辆车,自用和营运的交强险保费差一倍。我们赔就赔在这种人身上了。”一家财险公司的业务员说,“交强险原本的定位是微利业务,但其实一直在亏损。”

  车主认为保障程度低,保险公司视其为“赔钱的窟窿”。作为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行的险种,交强险陷入尴尬境地。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认为,制度设计缺陷是交强险深受诟病的根源。

  矛盾焦点

  交强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行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推行初衷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提供基本保障。

  但自2006年7月1日实行以来,交强险却屡遭抱怨,主要是“费率太高,赔偿太少”——一辆6座以下的家用汽车,每年交强险保费为950元,最高赔付为12.2万元。而类似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每年花费1000元的保费,可以得到20万元的保额。

  郝演苏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陆的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与台湾地区相比,保费是其2.5倍,保额仅为其1/3。

  导致赔付低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大陆的交强险实行的是限额赔偿制度。颁布于2008年2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各种赔偿的总额不超过12.2万元。

  多数车主认为,随着物价的上涨,人身伤害赔偿和汽车的修理等费用也跟着水涨船高,上述的赔偿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实际赔偿需求,起不到保障作用。

  目前,机动车主普遍购买的保险产品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后者并不具有强制性,而是依照市场原则建立的商业保险。平安车险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从赔偿角度来说,在剔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后,第三者责任险才予以赔偿。所以前者保险费高因为是基础保障,后者保费低因为它更多起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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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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