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保监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罗京辰进行处罚,原因是2010年4月,中国人寿官网产品页存在销售误导,而罗京辰作为直接负责人,被保监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公司被罚款10万元。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查看保监会网站发现,自2008年至今,保监会共有近50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20余家公司,罚款金额近600万元(未包含各地保监局数据)。纵观每年的行政处罚信息,似乎能看到监管的取向。与往年对比,监管的思路在细微处悄然发生着改变。
2010年:罚款168万 处罚擅自作为
据《证券日报》保险周刊统计,截止今年10月12日,保监会公布14起行政处罚公告,涉及美亚保险、阳光农险、嘉禾人寿等6家公司,销售误导、虚挂业务、擅自作为等十几个类别,总罚款金额达168万元。
罚单一
保险变脸银行存款
被罚者:中国人寿
处罚措施:负责人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金,公司被罚10万元
保监会最近披露的一起行政处罚事件发生在今年的4月份,中国人寿官网页面存在销售误导性内容,将买保险描述成银行存款附带保险利益:“选择20万基本保额的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存10年,孙小姐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1、存款10年,额外附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
根据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第一百七十三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至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结果,事件直接负责人被警告,并处以罚金1万元,公司被处罚金10万元,罚金共计11万元。
罚单二
中介协同保险公司虚挂业务
被罚者:深圳市财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钟方
处罚措施:钟方被罚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今年9月10日保监会的行政处罚中显示,深圳市财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财富经纪)驻湖南业务代表钟方,在2009年8月,协助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将直接承保的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省委员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虚挂为深圳财富经纪的中介业务,并以经纪费名义支付资金192188.8元。
并于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期间,协助平安产险湖南分公司将直接承保的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安心卡”和“安居卡”业务虚挂为深圳财富经纪的中介业务,并以经纪费名义支付资金382599元。
被保监会对钟方作出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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