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频出花招逃脱回访 客户应主动维权(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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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频出花招逃脱回访 客户应主动维权(2)

2010年10月20日 09:07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也有消费者反映,往往会接到寿险公司所谓的客服回访电话,由于表明是回访,消费者会将自己的投保情况和个人信息作为 “被核实”的内容一一告知。但对方之后却会借此要求消费者转保,或言原先营销员离职,或言所购产品不实惠,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消费者重新购买新的保险产品。市民张先生笑言:“现在接到回访电话紧张,怕代理人是来忽悠的;不接到回访电话呢,就怕一旦投保被误导,自己没法举证。 ”

  客户应主动维权

  新单回访是客户值得重视的环节,一旦发现回访中了解的情况和投保时告知的信息不一致,尚可以在犹豫期内选择退保。笔者从沪上大部分寿险公司了解到,新单回访内容应包括9类问题:通过询问身份证号码等方式有效确认受访人是否投保人本人;是否了解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本人签名;是否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是否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是否了解犹豫期内的权利;是否了解退保费用扣除及万能、投连产品费用扣除情况;是否了解购买的是期缴或趸缴产品;对于新型寿险产品,是否了解保单利益中不确定的部分。

  本刊在此提醒广大投保人,在购买新型寿险产品之前,应当充分了解该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一是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二是收到保险单以后,再次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确定该保险产品不符合自身保险需求,可解除保险合同。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除保单工本费以外的其他全部费用;三是接到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要做好配合工作,仔细聆听客服人员提问并认真回答,如有疑问的,应尽快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在10天犹豫期内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的回访,应引起警惕,主动致电保险公司客服部门询问情况,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纪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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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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