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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敲警钟 家财险有望“解冻”(2)

2010年11月29日 15:34 来源:每日新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保险金额不好确定

  投保家财险,保险金额越高,需要支付的保费就越多,而出险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高保额并不一定划算;但保险金额确定得太低,出险时又无法得到足够的赔付,因而确定合适的保额并不简单。

  “房价总在变,为房子投保,要保多少合适呢?”市民张先生就有这样的疑问。

  本市一家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解释说,家财险一般都是一年一保,一旦房屋完全倒塌,保险公司会按照出险当时的市场房价进行赔偿,因此市民在投保时最好参考当时的市场房价。如果灾祸过后房屋还可以修复,保险公司一般就会按照实际的房屋维修费用进行赔偿。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则表示,房价中包含了地价因素,而保险公司赔偿的维修费用,只针对建材,因而市民没有必要保额太高。

  对于房屋装修部分的保额,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一旦出险,赔偿的主要是恢复时所需的材料费。

  对于室内财产,市民可以按照当初购买时的费用进行估算,但出险后的赔偿,将会扣除相应的折旧费用。

  理赔单据难以提供

  据介绍,火灾发生后,市民要先向公安机关、消防队及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后,经由相关单位调查,并出具相关单位证实的火灾损失证明、起火原因证明等材料。投保人持有这些证明,并出具损失物品相关票据(发票或复印件)向保险公司核实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会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待核实损失情况后,再进行相关赔款的支付。赔偿处理基于修复为先的原则,一般由保险公司计算出险时段重新购买修复材料的市场价格(重置费)并减去折旧费进行支付保金。

  “如果发票在火灾中烧毁了怎么办?”很多市民提出类似疑问,“而且即使能提供发票,保险公司又怎么认定这就是在火灾中焚毁物品的发票呢?”对此,保险公司人士解释说,火灾过后,很多物品不会在火灾中完全消失,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残骸进行评估。另外,市民也可以提供发票以外的人证、物证。

  家财险可以精挑细选

  当前市场中销售的家财险产品一般都包括对于房屋本身、房屋装修以及室内财产等三方面的赔偿,而火灾几乎被所有的家财险产品纳入了保障范围。对于现金、金银首饰、珠宝、名人字画、证券等出险后不便于核实原有价值的物品,多数保险公司的家财险主险不包括对其的赔偿,但市民可以选择在附加险中自行投保。经过采访,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家财险投保方式可供选择。

  “自定义式”:该类家财险投保一般没有具体额度的限制,市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保险金额并且按此金额乘以相应费率缴纳保险费。这类产品比较适合家中财产较多且数额较大的家庭。

  例如:以一款家财险主险中房屋及装潢部分的保险为例,市民房屋及装潢部分现在总价值为100万元,可以设置保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按照万分之八的费率缴纳保险费,即每年800元;也可以设置保险金额为80万元,每年缴纳640元保费。

  “套餐式”:此类家财险产品则以分项保额的方式规定了各项保险标的的保额,即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士事先做好了投保组合,并设定了一个总的保费标准。市民购买这种“套餐式”家财险,只要考虑购买几份就可以了。

  例如:在一款家财险套餐中,缴纳25元保险费将会得到:房屋及装潢、家具及电器、床上用品、服装等最高5600元的保障及现金、金银珠宝饰品、玉器等最高1400元的保障,合计保额为7000元。如购买五份这种保险,共缴纳保险费125元,相应保额也乘以5倍,合计保额为35000元。

  “组合式”:将“自定义”和“套餐”进行结合,在规定分项保额的基础上,让投保人自由选择投保项目以及份数。

  例如:一款家财险产品设定保险费为100元,其中包括盗窃险、火灾爆炸险及管道破裂等7个部分,每部分每份保险费10元,投保人可以就其中一部分选择多份购买。如果比较担心家中发生盗抢事件,就可以购买多份盗抢险,并组合其他类别的保险。(记者 王婷 实习生 林单丹 侯欣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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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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