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主管人员“打太极”
“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7月15日上午,就吴善金家属的疑问,《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位于牡丹江市市中心的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7楼的院长办公室锁着门,见一间挂有副院长牌子的办公室有人,记者敲门问话。
“请问金副院长在哪间办公室?”
“金院长不在。”看来答话的不是金副院长。记者拿着采访介绍信和记者证走进了这间“副院长”办公室,说明来意后,办公室里的一名工作人员拿着介绍信、记者证走了出去。
“吴善金这事只有金院长能说明白,可他不在。”拿着介绍信、记者证的工作人员回来说。
“不该吧?患者死了,有人投诉非法行医,这事只有金院长知道?”记者说完,拿着介绍信和记者证的工作人员又走了出去。
一会儿,一位女同志跟着那名工作人员走了进来。“这是我们宣传科的孙科长。”随后,将介绍信和记者证递到了孙科长手里。
“金院长去市委开会了,找不到。”
“那我去市委找他采访。”
“等等,我再联系联系。”孙科长出去了。
孙科长再回来时带来了医政科于科长。看过介绍信、记者证后,于科长开始讲述吴善金的入院及病逝经过。
“5月2日晚,在吴善金住的科室有几个值班医生?”《法制日报》记者问。
“两个。一个是有执业资格的车医生,另一个是患者家属投诉的试用‘医生’。”于科长答。
在举报信中,“伪造、篡改病案,掩盖真实情况”也被作为了医院的“罪状”之一,其中指出“在院方提供的病案,其中5月3日病程记录为了掩盖李某独立临床事实,在李某签字前面贺某也签了字。经我们调查贺金龙根本不是当日的值班医生,事后我们向院方提出质疑,院方也证实了贺金龙不是此时间段值班医生的事实。”
就此,记者问:“为什么当夜的病志不是值班车医生签写,而是第二天上班的贺医生签写?”
“这也符合规定。”于科长答。
“为什么在吴善金病危时,没有医师资格的试用‘医生’会独自处置?”记者问。
“不是独自处置,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处置。”于科长答。
“吴善金家属说,从5月3日早6点40分患者心脏剧痛开始,30分钟至40分钟内只有那位没有医师资格的李姓试用‘医生’在出入吴善金的病房。上级医师在哪?如何指导对患者的抢救?”记者问。
“上级医师在抢救其他病人,对吴善金的治疗是用电话指导的。”于科长答。
“电话指导的凭据是什么,两位医生的口头表述?有电信局的通话记录吗?”记者问。
“有。”于科长答。
“可以给我看一下吗?”记者问。
“可以。”于科长走了。
“通讯记录不能给你看。”十几分钟后,于科长回来说。
“你确实见过电信局的通讯记录吗?”记者再次问道。
此时,于科长起身离去。5分钟、10分钟、20分钟过去了,仍不见于科长的身影。
“于科长是不是不回来了?”记者问坐在一旁的孙科长。“哪能呢,医政科事多,可能接电话去了。”孙科长答道。
半个小时过去了。于科长再回来时,“从市委开会归来”的金副院长也跟了进来。金副院长约《法制日报》记者去会议室进行采访。
“请稍等,我问于科长的问题只剩一个了,请金副院长稍等。”
“有啥问题问院长吧。”于科长不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对金副院长的问题与于科长相同,但他的回答与于科长却有所不同。
关于试用“医生”独自处置病危患者问题,金副院长说:“车医生在抢救其他重患,看病也要分轻重缓急。”
关于值班医生为何不签写当夜病志问题,金副院长的回答是:“车医生被别的患者打了,回家了。”
关于电话指导问题,金副院长说:“医生间可以用医院内线电话,也可用手机。”
“你亲眼见过通讯记录吗?”
“我没见过,调查人员见过。”
关于吴善金病危时的抢救方法问题,金院长说:“这个问题我不回答。”
时近中午,《法制日报》记者离开了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下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了牡丹江市卫生局,此次采访,记者想了解一个问题:就吴海燕对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非法行医的举报,牡丹江市卫生局在其牡卫医函【2010】14号文《牡丹江市卫生局关于对群众举报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结论》中引用的卫生部2002年下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的全文应为“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在医疗机构内试用,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可是,在牡卫医函【2010】14号文中却多了个括号——“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电话指导属指导方式之一),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莫非是卫生部给牡丹江卫生局的文件中特别加了括号?
在气派的牡丹江市政府大厦里,记者找到了卫生局的办公室。可奇怪的是,卫生局其他的门都开着,唯独医政科的门关着。
去办公室,出示介绍信、记者证,记者被告知:医务科3个人,一个休产假,两个外出,今天回不来。
记者提出不解的问题,接待者回答——谁出的文,谁解答。
记者问:可否得到医政科同志的手机号码。答曰:因为考试保密,他们的手机月底前不准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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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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