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衔接程序仍然不明确
民事执行立法“势在必行”
杨荣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为刚刚出台的“意见”归纳了七个亮点:
符合中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需要;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党员和公务员要受到法律追究;减少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率;设立预防措施排除干扰;促使当事人、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义务;加强解决执行难措施的落实力度。
“总的来看,执行联动机制很有必要,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国家发展规律,规定得比较详细,可以视为为建设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国家创造条件,也将会提高中国的国际声誉。”杨荣新详细地为记者一一做了“亮点”解释后表示。
“当然……”杨荣新话锋一转说,“我们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社会主义国家,最后还得在立法上对此进行法律规定,将来立法时要把‘意见’中的精华部分上升为法律条文,变为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
而让谭秋桂担心的是——“意见”的效力层次依旧存在问题:“它毕竟不是法律,相关部门是否完全执行该文件,仍有些令人担心。另外,对于相关部门不执行该文件的规定,其后果是什么,仍不清楚。同时,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的衔接程序,也没有看到明确详细的规范。”
谭秋桂对记者说,若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还必须将相关规定上升到立法规范,通过提高其效力层次、明确其法律后果,并对相关程序作出细致、可操作的规定,促使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
“理论界和实践者热切希望我国单独的民事执行法尽快颁行。”谭秋桂认为,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立法,实现民事执行单独立法,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终途径。
“我在十几年前,就提出单独制定国家的强制执行法的观点,并期望这样将法律的内容制定得完备一些、有利一些、详细一些,以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杨荣新明确地对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向媒体透露,目前最高法正在起草有关执行难问题的法律讨论稿,该讨论稿共406条,将更加细化和完整,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希望能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同时,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介绍,“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职责,但还是一个框架性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将与各部门细化落实具体措施。“意见”的发布只是一个开端,它的细化和贯彻落实,还需要推进的过程。
本报北京7月22日讯
法律专家视角:“意见”有七大亮点
□符合中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客观规律
□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需要
□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党员和公务员要受到法律追究
□减少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效率
□设立预防措施排除干扰
□促使当事人、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义务
□加强解决执行难措施的落实力度
法律专家评判:
执行难不解决将酿成多重不良后果
□法院裁判失去权威性,人们不再相信法院裁判
□暴力性的私力救济重新抬头甚至成为“主流”, 私权纠纷的公力救济即民事诉讼被“架空”
□社会的诚信观念越来越差
□社会道德环境恶化将打击投资和交易的积极
性,恶化投资环境,严重影响经济发展
参与互动(0) |
【编辑:邓永胜】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