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识
无刑讯逼供造就无障碍
“我相信,珠海的侦查机关没有刑讯逼供。”来珠海会见的一名外地律师这样对记者说,“如果有,他们绝对不会有勇气允许律师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
这名律师对记者表示,刑讯逼供影响着整个侦查机关的形象,影响着他们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相反,如果放弃这种使用暴力的机会,尊重当事人,他们也会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由于珠海的特殊性,珠海市看守所里关押的境外人士占很大比例。
珠海市公安局监察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曾经有个美国人,来这里之后不断制造事端考验工作人员的忍耐力,他先入为主地认为这里不会很公正地对待他。
“案子判了之后,他居然写申请书要求在这里执行。”显然,这里的工作人员“通过”了他的“考验”。
“打击犯罪是我们的第一职责,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我们也得保障。”陈芳对记者说,为了让前来探视的家属们放心,看守所甚至在家属探视等待区设置了大屏幕,播放当事人在看守所内的真实生活情况。
“追求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关系到社会稳定、执政党的地位,不符合这个趋势的必然会得到纠正。事实证明,当初的担心没有成为现实。保护律师权益、解决会见难并不是洪水猛兽。”珠海市一位司法界人士说。
珠海当年的这个创举,经过7年的贯彻执行,上上下下已“习惯成自然”。
“我们这样做只是严格执行了法律的规定而已。”看守所一名工作人员说。
一部法规改变着很多人的意识。“一些地方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怕律师串供、怕当事人见了律师之后不利于案件的办理,但这也是一个观念转变问题,允许律师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倒逼侦查阶段转变重‘口供’的意识。”珠海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珠海市对律师权益的保障是到位的,除了针对“三难”等专业问题的针对性条款,条例第二十九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法律或者本条例规定,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律师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诉和控告。
“这也是我们的首创吧,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的案例。”王智斌说。(《法治周末》记者 焦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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