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团伙将欠债律师逼得睡大街
上海警方首次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起诉
日前,(上海)宝山警方破获一起高利贷案件,该团伙从日本吸纳资金,在国内以民间借贷合同的名目打“擦边球”,一旦债务人还不出钱,就会遭遇电话骚扰、上门静坐、泼油漆、贴大字报等“冷暴力”催讨。以应某为首的7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其中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起诉。据悉,这是本市首例移送起诉的高利贷案件。
去年,宝山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民警发现,辖区内的一家民营企业经常被人上门讨债,这伙人甚至用红油漆在墙壁上写“讨债宣言”,企业一度拨打110报警。警方发现,2004年10月,该企业曾向这伙人借钱,最初本金仅330万元,如今欠款却变成1000多万元。
宝山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一个专放高利贷的团伙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没有金融管理许可证,经营模式却和银行一样,分工明确,有人在外面拉生意,有人做资信调查并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担保,连民间借款合同也要经过公证处公证,甚至还要办理房产他项权力登记。但这伙人的借款对象是不特定人群,既有开宠物店的,也有生产金属配件的,还有开水泥厂的,大多是私营企业主,一旦还清债务双方不再来往,没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
从发现线索到立案,专案组通过一年多的调查,跑遍全市所有的区县法院、公证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这个团伙7名成员的民事借贷诉讼多达18起,无一例外都是他们向借款人讨要本金,且他们还与多套房屋的他项权力登记有关。侦查员走访18起案件所有当事人,发现他们借款月息高达7%—8%,甚至达到13%—15%,借款期限一般都在1—3个月不等。一旦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还款,就会“利滚利”,但为隐匿高息的真相,这伙人往往重新开出一张 “民间借贷合同”,连本带利变成新的“本金”。此外,他们也用俗称“砍头息”的方法隐匿高息,即将双方约定的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人如果借10万元,利息是1万元,实际到手的借款现金只有9万元。
调查中,专案组渐渐摸清该团伙的分工。为首的应某60岁左右,看起来非常“绅士”,开过多家电子产品贸易公司,但2004年公司业务基本停止,这与该团伙开始放高利贷的时间吻合。他的大部分资金都是通过在国外的前妻,以月息3%左右“吸引”到上海。而“经理”虞某在高利贷圈子混迹多年,熟悉规则,负责招徕“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该团伙还有多名“讨债员”,一旦有人在约定期限内还不出款,便不断打电话骚扰借款人,或在借款人家中静坐不走,甚至用红色油漆泼洒小区告示栏或家门墙壁。一名近50岁的律师因资金周转需要借款10万元,期限半年,谁知利滚利变成42万元。这名律师的债务甚至在高利贷团伙间被倒卖了3次,他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因还不出钱,连工作也没了。为逃避追债者,他从2005年至今没有回过家,在通宵营业的快餐店过夜,每月靠妹妹接济600元度日。
据统计,涉及7名犯罪嫌疑人的“放贷”本金,目前警方已查证的达1090多万元,其中已收回900多万元,还有几百万元处于诉讼或待执行阶段。应某团伙还曾遇上诈骗犯,对方用假身份证从应某处骗得200万元,最终因无力还债而锒铛入狱,200万元打了水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简工博 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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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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