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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贪官“全家腐”,防腐还需严定家规

2010年11月05日 09:0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杭州市江干区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乔志东因受贿227万余元,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乔志东不光自己捞钱,还帮着自己的家人和3个情妇一起捞钱。侄女读高中的钱有人帮着出;母亲常收到老板们孝敬的“过节费”;妹妹的养老保险有人缴纳;弟弟的车是老板送的;妻子的车也是别人送的……(11月4日《浙江日报》)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起“全家腐”的反面典型。近年来,这种“全家腐”现象已非个案,且呈愈演愈烈之势。细心的人们注意到,一些官员一旦大权在握,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把家庭的幸福建立在腐败的基础上,“胃口”越来越大,不再是满足简单的权钱交易,而是对权力进行深层次挖潜,形成权力产业链,提高权力附加值,让父母妻儿兄妹利益均沾。 

  “全家腐”层出不穷,症结究竟在哪?一方面缘于这种“家族式腐败”无需经济投资、技术准备,只需家属中有人手握大权,便可“空手套白狼”,带来滚滚财源。另一方面,利用自己的家人、亲属当“二传手”进行“曲线腐败”,较之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安全系数无疑要高得多。既可让家族“独占”利益,在很多时候又能规避法律的打击,也就无怪一些官员不择手段、乐此不疲、“前腐后继”了。 

  “全家腐”成为腐败新景观,不仅祸及官员个人和整个家庭,而且还玷污了党的形象,败坏领导干部的声誉,影响社会风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 

  当务之急,一是要强化宗旨意识,“每日三省吾身”,筑牢“不想为”的思想防线;二是要用制度设防,让官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其“不能为”;三是要跳好拒腐倡廉“集体舞”,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监督、经常提醒,严定家规,严肃家风;四是要严明法纪,让闯红灯者倾家又荡产,赔了夫人又折兵,使后来者敬畏有加、“不敢为”。

  如此,才能守住“廉洁门”,筑牢“廉洁墙”,防止“全家腐”,享受“全家福”。 

  湖南 高福生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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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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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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