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想买夜宵却身无分文,脱某竟打起自动存款机的主意。然而,他未能用砖头砸开“钱罐子”,反而把自己砸进了监狱。近日,长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1992年出生的脱某,于2008年来到上海谋生。案发前不久,因与老板发生冲突,脱某失去了工作。
今年6月2日深夜11时许,从饥饿中醒来的脱某想出去买点吃的,却发现身上没钱了。于是,他一直在街上转悠,想着“弄钱”的办法。次日凌晨2时30分许,他来到南丹路近宜山路口。此时,建行一个24小时营业的自助银行引起了他的注意。
“也许,砸开自动存款机的口子,就可以拿到钱。”随后,脱某找来一只塑料袋将顶上的监控摄像头包了起来,用一块砖头猛砸存款机……最终,脱某未能得逞。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自动存款机的防爆屏、现金槽组件及液晶显示器均遭损坏,共产生维修费用4万余元。存款机被砸时内有现金44.6万余元。
6月5日是脱某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他在苏州火车站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问,主动交代了上述作案事实。(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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