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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家庭暴力投诉案件8年间下降近六成

2010年11月26日 17:10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长沙市举行纪念座谈会,探讨如何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长沙家庭暴力投诉案件8年间下降了近六成。今年市公安局受理家暴投诉报警6028件,市妇联共受理家暴信访投诉117件,其中90%仍是老公打老婆。市妇联副主席张明亮介绍,“这些女性往往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忍无可忍后,才向妇联求助,女性社会地位和反家庭暴力意识仍有待提高。”

  你或者你身边的人遇到过家庭暴力吗?面对性暴力、精神暴力时,会不会忍气吞声?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5571188参与讨论。

  长沙将设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然而由于家庭暴力发生的时间常常是在晚上,发生的地点均在自己家中,一般无外人在场,无人知晓,加之一方畏惧施暴方,忍气吞声,不敢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反映,更不会收集相关证据。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长沙市将在年底前挂牌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家庭暴力中的取证难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据了解,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将在长沙市的每个区设置,作为受理我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伤情鉴定的专门机构,将为前来上访和投诉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儿童进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伤情鉴定,使司法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有据可依,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前来上访投诉的受害人受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出具《家庭暴力的伤情鉴定书》,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家庭暴力的伤害事件提供科学法律依据。持有当地妇联、派出所开具介绍信者将优先鉴定。

  夫妻间强迫发生性行为也是家暴

  家住天心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结婚8年了,婚后和丈夫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她觉得两人已经没有感情,于是提出离婚。让她没想到的是,丈夫不但不同意离婚,还经常强迫她与其发生性行为。“每天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家,心里就发怵。”

  “除了暴力殴打,强迫发生性行为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1月中,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挂牌成立,凡是确因家庭暴力侵害,继续在家居住可能发生意外,在本市暂时无处安身,需要临时庇护救助的妇女、儿童、老人等都可以申请免费入住。一般入住时间在7天内,特殊情况经市妇联审核批准后,最多可以延长3天。

  受害人可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妇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庇护登记表》,经市妇联审核批准并签字盖章后,受庇护人方可入住。

  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帮助呢?

  一是拨打“110”报警,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将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二是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现已开通到长沙市各区县。

  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作为今后有关部门处理此事的证据。另外,如果暴力情况仍然发生,那就要考虑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发生更加恶劣的严重后果。

(潇湘晨报记者 胡颖异 通讯员 黄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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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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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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