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今天披露,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中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41万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2.89万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55.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2100余件、近万人。
鉴于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和欺诈本质,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动在《刑法》中增设传销罪,并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就立法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严厉打击传销刑事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健全了打击传销的法律体系。
为加强部门协作,更好地发挥工商、公安的主力军作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对案件移交移送、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及大要案件办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5年来,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五项机制初步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据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有力开展,为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贡献,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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