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表姐被抢表弟斗凶徒献身 是否“见义勇为”引争议

2010年12月04日 14:5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一行为是否属“见义勇为”人们说法不一。死者父亲为儿子领取了“见义勇为申请表”

  “我儿子陈杰葵与其表姐李艮11月10日晚到霞山逛街时,表姐的挂袋被抢,我儿子冲上去与歹徒搏斗,结果被捅了几刀,不治身亡。我儿子的这种行为是见义勇为吗?”11月30日,湛江市民陈晓锐向记者反映了其儿子的遭遇,希望社会支持他为儿子申请“见义勇为”。

  “今天(12月1日)上午, 陈晓锐到了我们办公室领取了《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慰问对象申请表》,至于能否获批,还要经公安等有关部门确认、审批……”12月1日下午,湛江市霞山区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洪强对羊城晚报记者说。

  斗凶徒被刺几刀

  陈杰葵的表姐李艮呜咽着说:11月10日晚上8时多,她与表弟陈杰葵及表妹三人到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逛街购物,当时陈杰葵走在前面,突然有两名歹徒抢走李艮的挂包,她本能地发出尖叫声,陈杰葵听到叫声后就返身冲过来,拦住想逃跑的两名歹徒,大声道:“你们想干什么。”当他看到一歹徒手拎着从表姐身上抢来的挂包时,立即推倒该歹徒,并赤手空拳地与另一歹徒搏斗起来。被推倒的歹徒迅速爬起来,一起围打陈杰葵。“结果陈杰葵的腹部等处被刺了几刀……”年仅18岁的陈杰葵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据了解,湛江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第二天就将两名疑犯捕获归案。

  父为儿“名誉”奔走

  陈杰葵生前就读于湛江第二技工学校扶贫班。父亲陈晓锐认为儿子的行为是一种义举,是为社会尽了责任,义无反顾地与歹徒搏斗,是“舍生而取义”,应该得到社会的“见义勇为”认可。于是,他为儿子的“名誉”而奔走。

  记者查看了国家有关“见义勇为”的法律条文: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那么,陈杰葵为表姐挺身而出,勇斗歹徒是否属见义勇为呢?

  一名李姓律师说,从法律的角度讲,陈杰葵不是保护自己的财产,而是他人———表姐(包括亲戚朋友甚至亲人)的财产,是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应申请见义勇为基金。湛江师范学院教师黄增说,各地对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不统一,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时有发生。陈杰葵的行为是大是大非上的勇敢选择,表姐遇抢,他能奋不顾身,就值得社会肯定,是值得我们社会倡导和赞赏的见义勇为。

  不过,也有人认为见义勇为的立法本意,是鼓励保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从自然本性来说,父母保护子女和子女保护父母,或兄弟姐妹间的保护,是人的本能,用不着专门的法律以奖励的方式来激励。陈杰葵勇斗歹徒精神可嘉,但说是见义勇为则不大妥。(袁增伟 赖寒霜)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