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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31年难落户续:妻儿随迁被拒起诉派出所

2010年12月08日 09:5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庭审现场,原告席上坐着王占有的儿子和律师,被告席上坐着卢沟桥派出所所长和丰台公安分局一名女警。通讯员 李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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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占有出狱后曾黑户31年,2008年恢复北京户籍后,妻儿申请随迁入京被拒遂起诉卢沟桥派出所,昨日上午本案开庭。派出所称王占有回京落户时隐瞒已婚情况,王占有落户的合法性尚待确认,且王妻从未亲自到派出所申请,请求驳回起诉。本案未当庭宣判。

  原告

  警方一直在推诿

  昨日上午9时30分,丰台法院开庭,原告席上坐着王占有的儿子王伟和律师,被告席上坐着卢沟桥派出所所长和丰台公安分局一名女警。

  石青云等4人诉称,按《户口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王占有回京时,卢沟桥派出所就应为他恢复其户口。退一步说,1996年他再度出狱,户口也应被恢复。此时王占有已结婚生子,按北京市当时规定,妻子和子女都可在京申报或投靠落户。但卢沟桥派出所总以“历史问题”为由推诿,不给妻儿在京落户,甚至不接申请材料,请求法院判令派出所给予落户。

  警方

  后果系原告方造就

  卢沟桥派出所称,2008年王占有落户时隐瞒了已婚情况,考虑他在北京和河北均无户口,派出所报请上级批准,以投靠姐姐(王占有大姐王凤琴)的形式给他特批了户口。但随后石青云和子女要以投靠丈夫为由申请入户。

  派出所方面说,鉴于王占有隐瞒已婚事实,以未婚身份落户该所,户口来京的合法性有待确认,暂时无法受理石青云4人落户申请,请法院驳回起诉。

  派出所代理人提出,王占有在京落户后,石青云本人从未到派出所书面申请过;其次,王占有的情况特殊,派出所一直在研究,并请示上级意见,按程序办理。“这种情况是王占有自己一手造成的。”代理人称,请求法院判令驳回起诉。

  王伟反驳说,父亲从未隐瞒婚姻情况。父亲落户后,父子俩受家人委托多次去派出所申请随迁入户,派出所从未说过需石青云本人去,并当庭播放了2008年8月父子俩和卢沟桥所长及副所长的谈话录音。

  庭审最后,卢沟桥派出所代理人称,尽管王占有落户合法性尚待确认,但考虑到“和谐社会”方便群众生活,派出所暂时不会对王占有的户口作出变更。

  本案未当庭宣判。

  - 庭审焦点

  王占有是否隐瞒结婚

  派出所:王占有之前诉讼中称夫妻俩是事实婚,没有结婚证。但2010年1月,夫妻俩又以遗失为由,到大名县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因此,王占有隐瞒了婚姻情况。

  王占有一家:该所民警2002年的证词就提及王占有结婚生子一事,王占有从未隐瞒过结婚事实。1982年领的结婚证没有编号,不规范,派出所不认可。没有正式结婚证并不影响落户。

  派出所是否一直未答复

  王占有一家:王占有落户后,父子俩多次上门找户籍民警递申请。2008年8月,父子俩还专门找到所长和副所长,两人都表示尽快答复,但时至今日仍没明确答复。

  派出所:派出所对户籍登记只有受理权,能否落户需上级审批。

  派出所一直在研究,并请示上级意见,且石青云未亲自到所,民警已做了口头答复。 (记者陈博)

  王占有

  “人生轴”

  1954年3月

  出生于卢沟桥乡五里店村79号。

  1969年

  因强奸罪被判入狱。

  1977年7月

  刑满后被强制留场就业。1982年10月,与石青云结婚。

  1988年

  王占有带妻儿回五里店村居住至今,全家申请落户,均未获批。

  1993年5月

  王占有因流氓罪再次入狱,他自称犯罪是为拿释放证。

  1996年

  再次出狱,尽管有释放证,但派出所仍未给他落户。

  2005年

  石青云和子女以不享受村民待遇为条件将户口寄挂在娘家大名县石家庄村。

  2008年3月

  王占有的北京户籍恢复,但登记“未婚”。他随后在村里当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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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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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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