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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追踪:污染损失认定艰难

2010年12月14日 10:2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审,注定面临以前从未遇到过的难题。记者 夏德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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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告官现在不新奇了,倒是官告民新奇!”被告律师的这句话说出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创性意义及背后的艰辛。昨日,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终于在酝酿一年后开审。环保局状告两家污染地下水的养猪公司,索赔430余万元用来恢复环境。

  整个庭审是全国首创的一套全新的诉讼模式。传统的原告变成了“公益诉讼人”、传统的鉴定人变成了“专家证人”,检察院打起了民事官司——作为“支持起诉人”亮相。而被告方也增加了“专家辅助人”来对抗原告的专家证人。

  该案仍然爆出了中国式公益诉讼背景下几个绕不开的难题:鉴定机构的资质混乱,评估标准的法律缺失,污染损失的认定困难,以及司法对抗地方GDP冲动的乏力……昆明中院法官说:“我省环境公益诉讼走在了全国前列,让我们给这个新生命多点时间,一切,才刚刚开始。”

  法庭调查

  现场:近200人旁听“第一案”

  昨日,昆明中院环保法庭开庭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能容纳200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村民、记者、法学专家、甚至有省外的环保人士赶来旁听。

  我省环境公益诉讼的庭审设置此前一直是个谜。记者看到,昆明中院环保法庭负责人袁学红亲自担任审判长。法庭右边,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代表环保局出庭,他前面的水牌为:“环境公益诉讼人”,旁边坐着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法庭左边是被告及代理人,他们的旁边也设了“专家辅助人”的牌子。法庭中间是证人席。

  公益诉讼人:养猪场污染地下水 索赔430万

  “环境不是一只沉默的羔羊”,公益诉讼人来了一个动情的开始,“人们会为对它作出的一切付出代价。”他表示,2007年,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甫公司”)从官渡区小哨村委会承包了1000亩集体土地,用于“官渡区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小哨生态畜牧小区项目”建设。2008年,羊甫公司的主要股东成立了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公司”),在未申报变更项目主体的情况下,由三农公司实施项目。自2009年9月开始,小区未按环保部门的环评和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陆续允许218户养殖户进入养猪。对于猪尿、猪粪等养殖废水任其随意排放,或仅仅利用小区内自然形成的土坑或开挖若干收集池的方式临时收集存储。

  “猪粪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了七里湾大龙潭的水源,让1000多户村民失去了饮用水,有些村民喝了污染的水后,还出现拉肚子的现象。”张永军说,多次行政处罚无效后,他们将二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并赔偿436万余元用于恢复环境。

  支持起诉人:排污现象目前仍触目惊心

  检察院两名“支持起诉人”说,污染事故发生后,三农公司接到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养殖的处罚决定后置若罔闻,只是自行在原收集池中采取了简单的防渗措施后仍然我行我素,任由废水继续侵害地下水资源。今年7月6日最近一次水质监测,七里湾大龙潭水质仍然严重超标。同时,邻近小区的花庄水库、西冲河水库、八家村水库也存在着污染隐患。

  支持起诉人说:“就算成被告了,他们也有恃无恐。”随后拿出12月10日去勘察时拍摄的照片。一张张照片显示,养殖场到现在仍在养猪排污,猪粪污水满山沟流,废水从山头的废水收集池流到山脚。“我们感到触目惊心、揪心和愤怒!”

  被告:扶持资金未兑现 改排水管网

  三农公司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昆明)律师李安说,他们承认有污染的事实,但是在污染造成后,已经交纳了50万元罚款,并积极建设治污设施。

  “应该考虑我们客观原因和背景情况。”代理人说,根据昆明市政府禁养拆迁工作要求,“一湖两江”流域规模化养殖户的禁养拆迁工作须在2009年前完成拆迁,部分养殖户于2009年9月前后搬入养殖小区进行养殖生产,由于搬迁速度快、规模大,部分污水未能得到有效收集,造成污水散排,造成了渗漏。加上进入雨季,部分养殖户的雨污分流设施不能达标,造成雨污混流。

  除此以外,三农公司还把污染的原因归结在了部分农户身上,被告代理人表示,“一湖两江”全面禁养规模化养殖拆迁补偿与扶持资金,没有按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部分养殖户生产、生活出现困难,部分养殖户以没有资金为由,迟迟不将猪舍和排水管网改造至符合达到雨污分流的要求。

  村民做证:现在还饮水困难

  昨日,小哨村的两名村名出庭做证。村民王某说,他们祖祖辈辈靠大龙潭的水为饮用水。“从2009年11月开始,水变得又黑又臭,喝不了了。”断了饮用水,他们只好报告有关部门。而那时正逢云南遭遇百年旱灾,真是雪上加霜。另一名村民说,后来三农公司给他们安装了水管,从别处引水来,但每天只通一个小时,“还不如抗旱的时候。”

  法庭辩论

  环保局:

  被告移花接木推卸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本案损害地属于岩溶结构,废水渗漏,不仅使1500多村民出现用水危机,更可能对几大水库、数万群众的用水构成威胁。”公益诉讼人说,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他们提起诉讼。

  针对被告的辩解,他们表示,被告是在“移花接木”,想把责任推给政府和养殖户。“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看到任何文字表述,政府让他们在还没有建好污水处理设施前限期提前接纳养殖户。”“被告先承包了集体用地,再转包给养殖户,已经有了一笔可观的收益。却揪着政府的拆迁补偿说事。补偿也是补偿给养殖户,而被告与养殖户之间的承包合同上面,明确表示污水处理设施由被告负责。”

  “不能把政府‘一湖两江’全面禁养的拆迁安置与三农公司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二者混为一谈。况且环境不能成为与他人进行利益博弈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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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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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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