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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2010八大刑事案件:热点案件倒逼刑法规范完善 (3)

2010年12月29日 08:5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董珊珊受虐待致死 引发惩治家暴之争

  案情:2009年8月14日,被害人董珊珊因浑身是伤而住院治疗。8月19日,董珊珊病情恶化,被转入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8月22日,董珊珊休克。其母亲张秀芬当即报警,当晚,施暴人其丈夫王光宇被抓,次日被刑拘。10月19日,董珊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为多发伤、腹膜后巨大血肿、多脏器功能衰竭。2010年1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以王光宇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0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光宇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1万余元。

  点评:人们在痛恨行凶者人性泯灭的同时,也在质问当家庭暴力一次次发生的时候,国家权力铸就的盾牌在“家庭矛盾”面前缘何就这么无力;人们无法理解,因一次次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死亡结果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却远逊于直接对生命的吞噬。我们无心质疑裁判者的内心确信,只是希望判决能够更好地树立人们心中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

  在家庭伦理关系的支配下,基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立法者通过设置虐待罪来规制一般的家庭暴力行为,但是这不意味着对施暴者的袒护,更不意味着家庭成员的特殊身份能够成为故意伤害罪名适用的特殊障碍。刑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还要保障人权,包括被害人的人权,这就要求司法者在犯罪发生以后,要正确认定行为的性质,选择适宜的法定刑,确保罪责刑的统一。

  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只有严格依法司法才能有效地规制和防范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关系的良性发展;否则,忽略了法律的内在要求,看似对家庭关系的尊重和关爱,则实质是对被害人权利的漠视,对犯罪行为的放纵,最终必将侵蚀家庭关系的根基,更难以为公众所认同。

  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 划界个人自由公共利益

  案情: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间,江苏省南京市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人通过网络结识后,先后在南京多处酒店和马尧海家中进行淫乱活动,其中马尧海组织或参加18起。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点评:高级知识分子的身份,为人所不齿的“换妻”乃至地道的聚众淫乱行为,带给人们强烈的感官冲击。“换妻”行为究竟是一个纯属违反道德的个人自由行为,还是一个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的淫乱行为,不同的群体基于不同的价值观会做出不同的回答。公众分裂为多个不同的阵营,面对公共利益与私生活的冲突,得出了罪与非罪的不同判断,甚至聚众淫乱罪是否应该废除也成为争议的焦点。

  面对各种争执,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刑法作为一种法律规范,语言应当尽可能地明确、具体,不宜适用过于抽象、模糊的词汇,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刑法人权保障的基本要素,也是本案的一个焦点所在。

  此外,随着个人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不管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还是以个人权利保障为重心,这个案件的争论已不简单地停留在如何看待犯罪性质的争论上,留给人们的更多思考则是在个人权利观念日益深化的今天,法律在保障公共利益的时候,如何为个人权利的限定提供一个正当化的理由。

  黄松有贪污受贿案 惩治腐败没有死角

  案情: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5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20万元。

  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此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件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司法腐败较之一般官员的贪腐来说在相同情况下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它直接冲击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尊重和敬仰,侵蚀司法运行的根基。因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黄松有贪污、受贿行为,彰显了国家打击腐败不留死角的信念和端正党风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伸张公平正义。

  当然,透过黄松有案我们也应当看到,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作为一项政治和法治相结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从预防到惩治、从思想教育到制度监控、从党纪政纪处理到刑事法律制裁等方面的一系列长效机制。而在适用刑法打击腐败犯罪的过程中,作为最后的手段,其具有特别的威慑力和特殊的严厉性,更加需要积极而慎重、稳妥地适用,并且应当根据我国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科学、合理地时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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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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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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