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北大屿山公路去年发生惨烈车祸。于去年8月28日凌晨4时许,被告驾驶旅游巴,从机场运载28名下班员工往荃湾。疑司机超速失事,撞向石壆翻侧,导致3死24伤。涉案旅游巴司机22日被裁定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年半,吊销驾驶执照4年。
自1995年起任职业司机的被告王×财(47岁),于区域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法官彭宝琴判刑时称,超速驾驶令车辆成为致命机器,意外中除被告及一名乘客外,其余27名乘客非死即伤,其中一名死者更为被告的好友,幸而全部伤者都没有永久残缺。被告意外时车速达每小时 100公里或以上,超出车速上限最少30公里。
法官续指,被告的危险驾驶态度并非一瞬间,而是持续一段时间,他不断超速和切线,其驾驶态度完全不能接受,严重危害乘客和其它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被告明知自己驾驶一辆坐满同事的旅游车,车上同事刚下班十分疲累,警觉性下降,但仍选择以此危险方式行车,虽然被告意外后十分后悔,但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意外中,一名伤者被抛出车外,另有4人被压在车底,其中3人伤重死亡,被告则仅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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