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岁少年网上发布裸照“卖身”遭网民围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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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12岁少年网上发布裸照“卖身”遭网民围攻
2009年02月01日 1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12岁少年早前在网上刊登裸照,声称可为10至45岁的女性提供性服务“挣钱”,惹起网民哗然讨论。短短一日内少年留言及裸照疯狂被转载,少年个人资料也被“大起底”。警方警告,该少年发布裸照,以及网民公开少年个人数据,均可能有可能触犯法例,科技罪案调查组会跟进调查。

  事件中该少年仅12岁,自称住在新界,读初中一年级。上月23日,该少年贴出一篇留言,自称“亮仔”,刊登下身裸照,说自己可付款对方接受性服务,并详列一份价钱表,留下自己的msn等联络方法。

  部分网民根据少年的联络资料,迅速通过网络搜寻找出其个人数据,并把其单人照、博客、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和班级等资料在讨论区公开,其裸照则打格贴出,多名网民声称致电其学校投诉,绝大部分人留言耻笑甚至粗言辱骂少年,又不断把文章转载,又声称“要去他的学校当面耻笑他”。

  该少年事后把问题文章删除,公开向校方认错,又向网民求饶。

  香港社会福利署心理学家表示,青少年12至13岁已开始发育,有性幻想,有关征求性伴的行为可能是受色情信息影响,以及见成年人在讨论区刊登类似文章,好奇下模仿;而网络欺凌者则以为言论毋须负责,应反省自己的心智是否成熟。互联网协会主席莫乃光认为,不少欺凌者都以为自己正义,可以公审某些令人反感的言论。

  警方表示,在互联网刊登裸照等色情信息涉嫌《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可判入狱8年和罚款200万元;与儿童非法性交则会触犯刑事条例;网民擅自公开该其它人的个人数据,则可能干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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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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