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发是出路
相对北极,南极重要的战略地位早在上世纪初便已进入西方的视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智利、阿根廷等国也为之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直到1961年《南极条约》生效,才终止了无谓的争夺战。但有关北极问题,特别是对北冰洋权益如何划分,目前尚无据可循。
曾经有一个《斯瓦尔巴条约》,是迄今为止北极圈地区唯一具有国际色彩的政府间条约。
斯瓦尔巴群岛自1596年被发现后,各国“淘金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随之产生。为了调和各国行为,英国、美国、丹麦、挪威、瑞典、法国、意大利、荷兰及日本等18个国家于1920年在巴黎签订了《斯瓦尔巴条约》。到1925年,中国、苏联、德国、芬兰、西班牙等33个国家也参加了该条约,成为协约国。 该条约使斯瓦尔巴群岛成为北极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非军事区。条约承认该地区“永远不得为战争的目的所利用”。但各缔约国的公民可以自由进入,从事正当的生产和商业活动。
该条约可以说是当代解决国际海洋权益争端的一个典范,为冲突各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也是避免冲突升级损害共同利益的唯一办法。因此,北冰洋争夺的最后出路只能是按相同思路签订一个类似于《斯瓦尔巴条约》的公约,理顺各方关系,调和各方冲突,在北冰洋地区形成和平、和谐的环境,这样才能保证各国的共同开发,确保共同利益的最大化。(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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