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地方法院禁止过境输送俄罗斯天然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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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克兰地方法院禁止过境输送俄罗斯天然气
2009年01月06日 11:01 来源:中国网 发表评论

  据俄罗斯新闻网报道,乌克兰燃料和能源部1月5日宣布,基辅经济法院当日决定禁止乌克兰国有石油天然气公司(乌油气)在2009年以每千立方米每百公里1.6美元的费率过境输送俄罗斯天然气。

  乌克兰燃料能源部1月5日在新闻通报中指出,基辅经济法院决定满足乌克兰燃料和能源部的诉讼请求,认定2010年前俄罗斯经过乌克兰领土向欧洲输送天然气的协议无效。之所以认定俄乌过境运输合同无效,是因为该协议是乌油气前副董事长伊戈尔-沃罗宁签署的,但他没有代表乌克兰内阁签署此协议的相应权力。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俄气)自2009年1月1日起完全停止对乌克兰的天然气供应,双方未能签署2009年的能源供应合同。俄气官方发言人库普里亚诺夫宣布,公司虽然完全停止了对乌克兰的天然气供应,却依然全面履行对欧洲消费者供气的合同义务。俄气完全根据过境合同和欧洲消费者的申请向乌克兰天然气输送系统注入相应数量的天然气,乌克兰天然气运输系统终端供气压力的下降则与乌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盗取过境天然气有关。(中国网/萧熙)

【编辑:陈晓晓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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