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捐款行为仍缺权利意识 仅近三成人完全自愿(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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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捐款行为仍缺权利意识 仅近三成人完全自愿(2)

2010年07月08日 08: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只有28.4%的人捐款总是出于自愿

  近年来,一些地方民众“被捐款”、“被慈善”的现象频频曝光。民政部原部长、中华慈善总会创会会长崔乃夫就曾痛心地表示,一些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向企业强行摊派捐款的做法,是对慈善事业的破坏。如今,“捐款摊派风”依然不止。

  徐永光告诉记者,玉树地震后,在有些地方,连农民工都“被摊派”,他们还被要求必须捐100元。“这样的摊派,是竭泽而渔。损害了慈善的纯洁,也挫伤了公民的慈善热情。”

  他认为,应取消“被捐款”,再把本质是权钱交易的企业捐款剔除掉,让所有捐款都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这样一来,捐款或许会减少,但人们的慈善行为无疑会更纯粹,公民慈善的热情也会越来越高。

  “世界银行前行长曾告诉我,美国有一项研究发现,华人的慈善捐款热情很高。他认为,中国人现在的捐款数量没有想象的那么多,并不是文化的原因,而是制度的原因。中国人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而现在的体制抑制了这种热情。”徐永光说。

  有多少人的捐款完全出于自愿?调查中,表示“总是”出于自愿的人只占28.4%;48.1%的人“大部分时候”出于自愿;15.9%的人“有时”自愿;6.0%的人则“很少”是自愿。66.9%的人赞成捐款要强调自愿参与原则,防止用行政手段强行摊派捐款。

  此外,“单位组织”仍是公众捐款第一驱动力,50.3%的人选择此项。排在第二的动力是“身边人的带动”(45.3%),第三是“被媒体报道打动”(43.3%)。还有18.9%的人选择“政府动员”,16.2%的人表示是“国家领导人或社会知名人士的表率作用”。

  吴作人美术基金会秘书长商玉生认为,尽管存在被动捐款现象,慈善依然已成为一种公民的个人行为,并越来越成为公民自我意识的表达。“我们需要政府、老百姓乃至全社会都形成共同的理念。全民慈善一定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调查中,40.9%的人期待政府支持民间公益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指出,在动员民众参与慈善的过程中,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政府最主要的职责,是制定规则,细化法律法规,以及监督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不能越位,是指不能自己去募款。根据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政府只有在大的自然灾害时才能接受社会捐赠,但也不能募捐。我们现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还在公开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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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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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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