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曾被拘10日 行政诉讼至今未立案
记者:听说你曾经被拘留过10天?
冯缤:2009年10月底,有一天中午到食堂吃饭,来了两个警察,说是110的,问我是不是冯缤,说有人报案,说你把你们院长的脑袋打破了。我就告诉他们,院长在前面坐着,你们看一下,是不是脑袋破了。他们说按规定要我到所里去说。
下午他们把法医鉴定拿出来,说中院院长的背上有一个红包,我说这就不对了,你们说我把他脑袋打破了,但法医鉴定说他背上有一个红包,证据有矛盾。他们说要拘留我10天,我说我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他们没批。
被拘10天后,我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再提起行政诉讼,他们说要到孝感市孝南区法院,我把材料邮寄过去了,后来孝南区法院直接把这个案子呈报到湖北省高院,请求高级法院指定管辖,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我们中院的院长,涉及到回避,请求湖北省高院指定,但从去年11月到现在,八九个月了,高院都不指定,法律规定是一个月内必须指定,但它就是不指定。
记者:这个案子最终还没有立案?
冯缤:应该指定管辖,但现在没有指定,还没有立案。
记者:谁报的案?
冯缤:不知道。我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有哪些证人,有哪些证言。我被拘留了,好歹也得告诉我啊,
什么都没有。
记者:被拘留当天,你跟院长有没有发生过冲突?
冯缤:没有。以前为他吃饭插队的事,我说过他,有些言语上的冲突。
记者:有没有和警察发生冲突?
冯缤:没有。
记者:也不存在拿汤勺打他脑袋这件事?
冯缤:那是他杜撰的。
记者:你妻子这个案子已经两年了,对你的家庭有没有什么影响?
冯缤:就是我妻子没有上班嘛,收入有影响。从精神层面上讲,我们还可以,互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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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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