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法袍:
我有单位 我是公务员 我懂法
记者:7月30日孝感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关于你被免职的原因,你认同吗?
冯缤:政法委给的理由就是我用汤勺把中院院长的脑袋打了,说我用汤勺打的。法医鉴定写得很清楚,他背上有一个红包。
有一次是我在劳动局被打,派出所一直不处理。
记者:在劳动局那次,你被打伤了?
冯缤:我不认识他们,他们知道我。
记者:你被打得严重吗?
冯缤:我被打成轻伤了,对方已经构成犯罪了,但没有得到处理。
记者:当年你穿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申诉,是基于什么目的?
冯缤:只是为了我妻子的案子能够立案。我们不同意仲裁委的裁决,要求进入诉讼程序,但迟迟未能立案。2008年9月,我就到了湖北省高院申诉,穿着法官服。
记者:为什么穿着法官服上访?
冯缤:我穿着法袍,可以证明三点:我不是胡搅蛮缠,我是有单位;我是一个公务员,我没有精神病;法官服证明我不是不懂法。
记者:后来你妻子的案子也就这样进入诉讼程序了?
冯缤:对,我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了,湖北省高院指定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受理,作出了一审判决和终审判决。
记者:法院最终支持了仲裁委的裁决?
冯缤:法院判决最终就是要把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认定为有效。所以去年10月我依法向湖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记者:这个申请有结果吗?
冯缤: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果。法律规定3个月,现在都10个月了,法院就是顶着,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给出一个结果。
记者:你是个法官,无助到这个地步?
冯缤:对啊。我尽我最大努力,来做这个事。
人物介绍:法官冯缤
为了解决妻子的劳务纠纷问题,2008年至今,冯缤已与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两场官司。
冯缤原本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的助理审判员,他的妻子胡敏在孝感中院从事保洁员的工作,2008年被清退。冯缤认为,妻子在中院已经工作了10年,按照劳动法规定,中院应该和妻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清退。
冯缤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法院迟迟不立案。2008年9月,为了能够立案,冯缤穿上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门前申诉,最终才得以立案。
不过,在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之后,胡敏的主要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冯缤遂在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迟迟未得到回复。于是,今年6月21日上午,冯缤再次身着法官服来到湖北省高院的门前。
不过,还没有等到湖北省高院是否再审的裁定,他就被所在单位免除了助理审判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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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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