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林龙飞“以‘职’论价,官位卖光”。2004年12月31日,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法院对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龙飞死刑。当地群众私下里都叫林龙飞为“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把“卖官”公开化,“一些官位的价钱到了约定俗成的地步”,县长十几万、局长七八万……甚至连“本是行使监督、反腐职能的监察局、检察院的职务,也要花钱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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