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困局
“整个丰顺县,目前没有一张地热采矿许可证。”钟凌玮称,地热资源管理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
其实,在广东乃至中国,地热资源的管理和长远规划迟迟未能步入正轨。
1998年1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14号)明确规定,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用于商业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应先办理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办理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开采,并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为了做好地热管理工作,1999年8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丰顺县地热资源管理的通知》(丰府【1999】93号),明确了地热资源的勘察、开采、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县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成立了“丰顺县地热资源管理站”。但这个众望所归的地热资源管理机构,至今一直没有编制,没有人力,也没有经费。
直到2002年7月,丰顺县地质矿产局和国土局合并成国土资源局后,地热水管理职能由国土资源局履行,资源补偿费也由其代收。
但2005年之后,丰顺县的地热水管理又开始陷入混乱。
2004年8月,县政府为实施旅游强县战略,一位领导作出批示,同意当地的明星企业在地热发电站旁边建立千江温泉酒店,并和其签订协议,答应酒店可以无偿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长达70年。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国土资源局整治地热资源的工作无法开展,其他使用地热水的企业觉得不公平,不仅不服从管理,还拒交资源补偿费。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成立了执法监察队,对打井取水进行控制。执法监察队负责人坦言,“执法难度非常大,群众意见很大,别人(千泉酒店)能免费取水,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他还表示,症结还在于,因为地热水的特殊性,打到热水才能确认是属于开采矿产,没打到热水之前就不在国土资源局的管辖范围。
同时,丰顺县国土局还认为,我国长期以来国土资源部门与水利部门就地热水管理的关系未能理顺。根据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地热水开采,首先要去水利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然后由国土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如此形成了地热水由两个部门管理的双重性,不能确定归属哪个部门管理。“要不国土(资源)部门管,要不水利部门管,两个单位一起管肯定没法管。”
作为主管矿产资源的国土局副局长,钟凌玮曾想过将所有温泉井“置之死地而后生”———执法监察队将所有的井口全部灌浆、固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取水需要申请许可证,通过审批后,再将取水井打开。
地热之忧
目前,丰顺以温泉为主打的旅游业越来越强劲。笔者从丰顺县旅游局了解到,全县2009年接待游客51万人次,年收入1.5亿,其中40万人次来丰顺旅游是奔温泉而来。“光是千江温泉大酒店一家,去年就卖出了17万张温泉洗浴门票。”
“要拿温泉换钱,首先要先把温泉管好。”面对旅游业取得的业绩,丰顺县旅游局局长陈国清也表示了担忧,他明显感觉到地下热水位下降,温度也有所降低。“地热水的开采量是有限度的,不能谁都来打井,到时谁都没温泉水用。”
丰顺县国土局在一份内部文件中指出,某些地热区具有较好的开发条件和前景,在未完全探明资源量的情况下,一哄而上,多家开采,造成资源浪费或出现争抢资源的现象。同时,目前全县大部分地热资源利用只是简单的洗浴,投资者随意打井,抽取地下热水,既破坏了地热资源,又不利于地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据该文件报告,丰顺县原邮电局门前、汤坑大山背三小校门前、石印村、县农业银行侧等好几处汤井自冒的泉眼现已干枯。
2009年9月,丰顺县国土资源局请来广东省723地质大队对丰顺县的地热资源作初步调查,9月份调查结果出来:丰顺地热水的日开采量已接近动储量。这意味着,丰顺县的地热水开采量已经达到了可利用的极限。
在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地热实验室研究员马伟斌看来,目前大部分地热资源利用属于粗放型,只是简单的洗浴。丰顺目前仍是一次性利用,没有做到综合整体开发,让大部分自流温泉白白流失。“地热发电站先发电,91℃发电之后水温还可为71℃,可以用做农业烘干、养殖,也可用作生活热水、旅游开发等。这样才能让水、热能得到最充分的综合利用。”
“目前最迫切的是要勘查清楚丰顺县地热的详细分布状况,摸清底,才能继续采取统一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等保护措施。”让钟凌玮最担忧的是,地热水滥采不仅会引发地热资源破坏性枯竭,还有可能造成水质污染和可能诱发地陷以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现象。(杨大正 李秀婷 薛钤文 张妙琪 梅州 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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